上網google了一下,看到2014年劉保佑董事長
表示,票房、電視轉播權利金和商品三大收入
都大幅增加,全年(2014年)可望達到2億營收,
將是經營職棒11年來首次有機會轉虧為盈。
2015年10月桃猿奪冠後,媒體報導桃猿的年度
票房收入達1.73億元,創下隊史新高。2016年
3月劉保佑董事長指出,因為2015年總冠軍戰有
8千萬的票房收入,差不多持平。可是不久前,
劉玠廷卻說,猿隊每年虧損,需要靠總公司
每年支援1億元左右。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矛盾?我認為跟總公司這1億
元的帳怎麼看待有關係。如果總公司的1億元是
做廣告費用,那麼桃猿這邊會有1億元的廣告收
入,以2015年為例,1.73億元加1億元等於有
2.73億元的收入,扣掉營業成本和營業費用後,
差不多可以打平。之後選手的薪資逐年增加,
可是觀眾的入場數卻沒有增加怎麼辦?這時候
就是靠球場舉辦演場會所能獲得的業外收入來
彌補。
但是,如果你把總公司的這1億元視為股東往來
(也就是總公司借給桃猿隊的錢),那麼桃猿每年
的收入就會少掉1億元,也就相當於每年會虧損
1億元,16年自然就虧了16億元。
劉玠廷對外如此詮釋,或許是在讓買家瞭解現實。
可能是母集團已不再能負擔每年對桃猿1億元
(不管是廣告費用還是股東往來)的支援,更不要
說未來還有改造外野等額外的開銷,而造成桃猿
必須要做出轉賣的決定。
問題來了,如果買家不是像劉保佑董事長這樣,
可以每年投入1億元,然後把這1億元視為廣告費
用,那麼買家就必須每年額外創造1億元的收入,
才能做到至少持平的局面,否則還是會虧損。而
這對買家來說,任務相當艱鉅,不要說3年,5年
能否做到,我都很懷疑。
沒有買家浮現,劉玠廷當然可以苦撐下去,但是
缺乏母集團的支援,將使球隊競爭力日趨薄弱,
也非長久之計。
個人認為,球團與其被動等待買主上門,不如
主動出擊,洽大企業談冠名贊助的可行性,或許
是速度較快的方式。
另一方面,繼續苦撐同時,還是要努力的創造
營收。如果有冠名贊助,加上自己額外創造的
營收,或許就能解決問題。
而最基本的,就是至少要提供有品質的比賽內容
(以確保觀眾數維持在基本盤不要流失)。
當失誤很多、洋投很爛(土投亦同),戰術、調度
做得很差,你都不會看到有品質的比賽內容。
提供有品質的比賽內容,是全體隊職員可以掌握
與做到的。而顧好品質甚至提升品質,能創造額
外的營收也說不定。
加油吧!桃猿戰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