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sitsai (Goodbye~)
2017-06-08 20:24:38對於此次for007your的判決來說~
5/14之前文章以舊法來判決這點看起來應該是沒人有意見
記警告兩點者,水桶一周。
記三點者,水桶一個月。
五點者,水桶三個月。
七點者水桶半年。
九點者水桶一年。(2016.5.25修正)
這邊其實我也考慮了個點,因為007先前就已有三點被判一個月的紀錄了
(精華區19-2-9)
for007your 3點 2016060201 文章代碼(AID): #1NJ-5REN
2016060301 文章代碼(AID): #1NKHMWqB 水桶一週
2016090501 文章代碼(AID): #1NpP6Qme 水桶一個月
若依原先的判法
應該是要這樣判才對
for007your 5點 水桶三個月
7點 水桶半年
9點 水桶一年
所以應該是90天+180天+365天=635天
但因一次處理,我直接套用9點,水桶一年這樣之判決。
接著是5/14之後之文章判決,007再犯了一次板規1-5須受處份,套用新板規1-10
處終身水桶之處份,見以下說明。
對於新板規1-10
1-10 累犯違反板規者,板主可視情節輕重加重提高處分
(EX:15天、30天、60天、90天)
累計水桶總天數超過90天者,再次違規直接送終生水桶券一張
大幅度更改板規之理由,因我覺得以原先記點機制來說,
對於違規者其實不痛不癢,並且有些許漏洞可鑽,
若被記4點、6點、8點時以及超過9點之後的處份!?
於是加入了1-10這條,訂立時便是已考慮到原先舊板規中已受處分的清單,
所以未在文中註記原先舊板規時已累計水桶總天數歸零之文字。
應該沒人見過學校修改校規,所以所有學生的警告、小過、大過全數歸零
或者是刑法修法,之前所有罪犯前科一律洗白的吧!?
至於當時宣告新板規說明之前未處理違規既往不咎之原因~
一是無法以新法去處理公告之前之文章
二是用舊法去處理之前for007your、fayever,跟諸多力戰此兩雄之群眾,
我認為會導致板上有非常大量之板友進桶,其實GP板算是個小板而已。
這樣捅下去板上應該會減少許多一直以來熱心分享資訊、參與討論之板友
對於007,我承認他非常喜歡引戰、挑釁板友力戰群雄。
但其實也分享了蠻多關於GP之知識、見解、翻譯外電等等的文章
於是我才於當時宣布既往不咎,從今以後嚴格執法之宣言。
現因應組務告知需對於for007your被檢舉內容作出處份,才會做出此永久水桶之判決。
(其實好像也不算永桶....因為我測試水桶年限最多只能一次按20年=7300天這樣..= =)
希望以上之說明可以解決板友對於此次判決之疑惑
最後~對於此判決,我依舊維持原先判決不做變動。
有異議者,可循站方正常管道申訴之,甚而罷免我也是可行的~
順便徵求一下有無熱心板友有心想板主一職的~可以出個聲~謝謝!
※ 引述《Neuschwan (Lost Sheep)》之銘言:
: 相關言論已站內信版主
: 個人是認為5/14的公告已說明既往不咎
: 當然RJJ的判決是007一定要處理 其他人則自行決定
: 但是不能認同因為新版規造成的永久水桶
: 事實上就既往不咎的原則上
: 新版規之後 007不會有永久水桶的問題
: 不屬於版規1-10 所謂的累犯
: 所以我認為應該要脫鉤
: 不能因為新版規來判定舊版規造成的水桶天數
: 判定007的永久水桶
: 我不認為這可以做合併判決
: PS. 我不是要幫007講話 就事論事
作者:
svuper (開森阿)
2017-06-08 20:29:00爽
作者:
kevinloo (Estrana)
2017-06-08 20:38:00支持版主!
作者: jen77531 (Jen) 2017-06-08 20:39:00
支持版主
你已經做到該做的人,007有沒有引戰,該不該永桶都有底其他板友想幫007就組務那邊最快也有效,板上再說板主沒做事就說不過去了
作者:
kk5566 (中肯的科科5566)
2017-06-08 20:56:00基本上版主這樣解釋我還可以接受,原本在推文內就有提到說只是暫緩不處理,而且新版規也是有一條可以視情節加重,當初如果看完有不妥就該反對。007從以前的不斷引戰到新版規後的熱心檢舉我想大家心裡也多少有底到底他是不是真的那麼熱心還是把版規當作挾怨報復的工具。因此我覺得版主加重並無不妥。當然不能接受的人就如q大說的,到組務投訴最快。也最明確
作者: jen77531 (Jen) 2017-06-08 21:08:00
差點看成 你已經做掉該做的人XD想說不太對XD
Fayever在4月那篇冠軍小偷的廢文 版主不加重處理嗎?
作者: ccu15 (ccu15) 2017-06-08 21:39:00
你覺得該加重你就去檢舉阿,在這裡問是又要另開戰場嗎?
作者:
xxp680 (我有一片寬大的草原)
2017-06-08 21:43:00辛苦了
作者: n790321 (icon) 2017-06-08 22:15:00
辛苦了 推一個
作者: capirex (′・ω・`) 2017-06-08 22:56:00
辛苦了 加油!!!
作者:
Buu (Bu)
2017-06-08 22:59:00雖然之前說 森777 被桶很莫名 但還是辛苦版主了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8 23:20:00我覺得版主如此認真的回覆與解釋 是可以認同的
作者:
misitsai (Goodbye~)
2017-06-08 23:22:00感謝樓上及各板友之理解~
作者: key7110 (因果 無常) 2017-06-08 23:30:00
版主辛苦了...推!
辛苦了,就算上次入桶我還是支持你!事情發展至今也是007自己責任最大,版主真的辛苦
作者:
just127 (just127)
2017-06-08 23:51:0020年後就能假釋出桶了
作者:
emj7077 (自由的國家叫台灣)
2017-06-08 23:53:00514以前的文章或推文不處理,但是之前被記點的跟這次的處分又要連結在一起?那不是等於之前有被記點衰小,而且之前板主的放任作為很多該被記點的沒被記點,這我怎麼看也覺得怪怪的而且514之前的不處理,感覺有點變相替之前愛跟007嘴炮的人,有可能被懲處的一個解套作法,007永桶沒意見,但一個巴掌拍不響,單單處理一方我覺得有失公正
作者: jen77531 (Jen) 2017-06-09 00:12:00
被記點怎麼會是衰小.......又不是抽獎......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0:14:00如果很多違規不處理 少數被記點的不就是雖小 很難懂?說真的 我個人也寄過檢舉給Ariska 還真的是不理
作者: jen77531 (Jen) 2017-06-09 00:23:00
抱歉 很難懂
作者: richard75121 2017-06-09 00:25:00
辛苦版主了,這樣終於可以好好看文章了
作者: jen77531 (Jen) 2017-06-09 00:26:00
你應該是想說類似一群人闖紅燈 結果只有一個人被抓(我就是這樣被抓..) 所以運氣不好樓?
作者:
qoo781011 (SuperSic58)
2017-06-09 00:33:00有解釋有推
作者:
HiroXu (Hiro)
2017-06-09 00:37:00桶20年 搞不好還看不到獵人完結篇(誤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0:41:00你要怎麼解釋是你的事 選擇性處理是事實 尤其是前版主
作者: jen77531 (Jen) 2017-06-09 00:43:00
喔
作者:
emj7077 (自由的國家叫台灣)
2017-06-09 00:46:00闖紅燈,可能警察人力有限,10個人同時闖,只能抓到2~3個甚至更少,但文章推文都有紀錄,如果有人檢舉公平上就該受理,不然公平的原則在哪,而且怕大量板友進桶,會減少熱心分享資訊的板友,那些跟007戰起來的根本沒幾個分享資訊,如果用這個理由,007更不該水桶我覺得一切以公平為原則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作者: jen77531 (Jen) 2017-06-09 00:52:00
推樓上較為理性討論
作者:
emj7077 (自由的國家叫台灣)
2017-06-09 00:54:00如果為了怕板上不再熱絡,而犧牲007一個,放過其他人這個處置方式,真的要在斟酌一下
作者:
feldene (無.)
2017-06-09 00:55:00版主說了,一個巴掌拍不響.把謾罵的字語當沒看到就好小學生吵架才會一拳來一腿回的,會看moto應該已成年居多吧在motoGP官方fb,也看過歪國網友以suxk罵L99,L99黑超多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0:59:00選擇性處理就是不公正就是簡單事實 不需要是事而非或是不必要的類比
作者:
feldene (無.)
2017-06-09 00:59:00你我支持選手不同,互相尊重不逾越討論尺度是好的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00:00如果要扯一堆類比 誰都會扯
作者:
feldene (無.)
2017-06-09 01:00:00但看到一些互相針對版友的文章,好像搞得人人自危深怕被桶對主題討論完全沒意義,隔壁四輪版一樣有黑選手
作者: lupin4823 (扶不起的研究生) 2017-06-09 01:01:00
之前有人亂版,版主疏於管理就有人在那邊叫叫叫現在版主硬起來管理,還是有人在那邊叫叫叫
作者:
feldene (無.)
2017-06-09 01:02:00黑我支持的選手可以當作沒看到,但汙辱版友就很礙眼了
作者: lupin4823 (扶不起的研究生) 2017-06-09 01:02:00
阿不然現在是要怎樣?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04:00版主判決不公是不可以討論或評論?
作者:
feldene (無.)
2017-06-09 01:05:00版主處理這件事已經很圓融了,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06:00我跟本就認同本主本篇回應 對於某些版友態度無法苟同
Em大,007是獨立出來處理(組務rjj 決定),其他人要不要處理(板主決定),兩者切開
作者:
emj7077 (自由的國家叫台灣)
2017-06-09 01:14:00小組長的決定是一回事,我沒有不認同007永桶的判決但當時一起亂的人沒事,這我覺得還有可議之處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17:00有時候,我也是覺得人家板務在處理事情,但是有幾個就特愛哇哇叫不知道是怎樣,平常也沒看到他們在幹嘛,人家在處理他們也特別有意見,就看個GP而已,這也管那也管的,管到最後又沒人來管了,又開始亂了
作者:
emj7077 (自由的國家叫台灣)
2017-06-09 01:17:00我有議的不是007被永桶,但是懲處要公平,既然要碩及既往
作者:
emj7077 (自由的國家叫台灣)
2017-06-09 01:18:00就不該單單只針對一個人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18:00某j 事實上你也是看到某些人就唉唉叫 雙重標準?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18:00去申訴啦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19:00emj大 對於5/14的其他違規者 我認為RJJ已給充分權限當然一定會有人不滿 但版主不處理我是給予尊重承認有什麼難? 以前我也有嘴也是查得出來 何必否認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22:00人家在管了也愛插上一腳,真的在亂了什麼都不管,還會下去湊熱鬧哩
作者: jen77531 (Jen) 2017-06-09 01:23:00
提醒一下 現在還是新版規嚴格執法階段喔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23:00做事情重來不看重點,只會伸張自以為的正義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25:00你可以完整論述我的自以為 而不是用口頭認定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25:00贏了之後有怎樣,還更亂,更沒人想管你們
作者: jen77531 (Jen) 2017-06-09 01:25:00
小心魚餌...有不滿提出檢舉就好...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26:00要不乾脆去當板務不會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26:00我要做什麼選擇是我的事 但我不會動不動就放大絕我並沒有要你做什麼事 或阻止你做什麼 因為我個人尊重你的選擇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27:00大絕哩wwwwww沒有要或是阻止喔,那在那邊跟人家嘴什麼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27:00j大 我個人並沒有在釣誰 單純就事論事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28:00我沒有說你釣誰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28:00言論自由阿 就這麼簡單而已 你可以說說看我怎麼阻止你或是我有辦法阻止你?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29:00喔喔,不好意思,我連誰檢舉誰我都沒在看的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29:00言盡於此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30:00對,所以我連看都沒看過你不說我還不知道因為我也從來不檢舉別人
作者: jen77531 (Jen) 2017-06-09 01:31:00
N大 不是說你在釣魚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31:00那是說我囉,樓上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33:00坦白講 我可能犯了筆戰的板規 但那也是我的選擇
作者: jen77531 (Jen) 2017-06-09 01:33:00
就像上面說的 一個巴掌拍不響.把謾罵的字語當沒看到就好
作者: jen77531 (Jen) 2017-06-09 01:34:00
這篇討論串jior大倒是有危險了...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35:00我真的沒差,從一開始就沒差那麻煩你們尊重一下板務好嗎?還開主題討論哩在別人的眼下做自以為的言論自由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36:00我是不懂一件事情 我哪裡不尊重版務? 要指控要有充分理由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36:00還公審了這樣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37:00你可能不知道公共事務本來就可評論 這就是言論自由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37:00不要在那邊主張自己的權利但是不懂得做人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39:00我是在跟版主或版友做充分溝通 然後說我不會做人?請問做人的標準?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39:00跟誰溝通啊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40:00然後哩,怎麼就不跟我溝通了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41:00完全是版主定版規給予版友的權利 當然他也設定了亂檢舉的原則 我完全尊重同意 就這麼簡單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42:00檢舉到底跟我講的有什麼關係啊我就說了你愛檢舉就去,我不在意啊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1:44:00你在不在意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在不在意跟你有甚麼關係?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1:46:00所以就是突然來個回到原點大家講的其實都沒有關係,解散了這樣不要亂當新警察啊!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2:10:00其實我個人不會去特別定義誰為哪種人 單純就事論事在普遍的標準來看 其實007應該早就被永久水桶 為什麼沒有 有很多因素 但RJJ已對版主做出懲處及裁決 事實上版主得到被懲處的代價 及這段時間也負起責任 這要高度肯定 但不代表我要認定007是哪種人 或者你是哪種人你喜歡認定怎樣 那是你的選擇 跟我無關 我只是就事論事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2:32:00在我看來,那些在吵人至少進了一份力說出自己的想說的,而那些在圈外看,覺得人家在亂,然後冷冷的說幾句自以為很有理的話,雲淡風輕,事不關己,與世無爭的樣子,事後在那邊追什麼公平的人,其實我覺得才是亂源,抱歉,看這麼久下來,我的感覺就是這樣,就事論而已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2:34:00你認為你在維持一種正義 實際上只有程序正義才會有正義印為沒有程序正義 才會導致這麼亂 不是某個人說了算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2:35:00其實我講什麼你也不用在意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2:35:00很多人討厭綠和平 事實上他是資深車迷 很有立場 也愛攻擊版友 但實際上我不會否定他對這個版的貢獻 這是清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2:36:00你講什麼也跟我沒關係那現在到底是有關係還是沒關係!?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2:37:00楚的事實 你的問題在於不用邏輯看事情 而用個人喜好個人喜好完全沒有討論的價值 你喜歡A 我喜歡B 互相衝突是要討論甚麼?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2:39:00幹嘛討論?你都說“你在不在意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在不在意跟你有甚麼關係?“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2:40:00如果我剛才講不清楚 應該是說 你喜歡A 我不喜歡A 各有理由 互相衝突 沒啥好討論的"在意"是個人喜好問題 對我來講 沒有在意的問題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2:40:00言論自由,大家說自己想說的就好啦,管別人說什麼,有什麼關係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2:41:00就是就事論事 你預設了立場 可是我並沒有預設立場言論自由規言論自由 愛講甚麼 只要不侵犯別人討論就是討論 分享就是分享 你懂其中差異?討論到個人喜好的問題 事實上是很難做真正的討論 也沒討論的價值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2:43:00妳看別人是什麼立場就是什麼立場啦,討論什麼,言論自由嘛A卡粉不管看到誰就是N卡粉,N卡粉不管看到誰都是A卡粉,永遠都說自己中立沒立場的,別人才是偏激狂粉還立場勒wwww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2:48:00你先預設了這麼多立場 請問一下 我有認為你是偏激狂粉?我哪一句論述 讓你覺得 我認為你是偏激狂粉?根本沒有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2:52:00哇,不然你到底是站在什麼立場說話啊!?照你的邏輯不就:你在不在意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在不在意跟你有甚麼關係?你管我說什麼啊,我沒邏輯的耶,你浪費時間在我身上啊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2:54:00很簡單 你不在意我檢舉你 跟我要不要檢舉你 是兩回事我依據你的不當言論用板規檢舉你 不是因為我的在意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2:54:00關我何事wwww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2:55:00你不在意 或是你在意 我依然可以檢舉 所以毫無關係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2:55:00不在意,不在意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2:56:00在不在意是你說的 可不是我說的 你的在不在意 跟我的檢不檢舉 本來就沒任何關係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2:57:00哇,你也真奇怪,自己都說你在不在意跟我有什麼關係? 我在不在意跟你有甚麼關係?這麼灑脫了,我真的不在意阿一直重複幹嘛呢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2:58:00對阿 本來就跟我無關阿 阿 不然哩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2:59:00無關嘴上一直講啊你有邏輯嗎?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2:59:00不然你的在意 跟我有甚麼關係呢? 我也不想跟你有關係阿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3:14:00邏輯是這樣 每次我說了一句甚麼 你就回應我不在意我只是要跟你說 你在不在意跟我無關 我本來就不在意你的在不在意 事實上 你在不在意是多講的 可是又很愛講我一直要告訴你 你的在不在意跟我無關 只是你看不懂就算你不在意 我還是要檢舉你 所以我說我的檢舉 跟你的在不在意 一點關係都沒有如果這樣你還不懂 那可能是我邏輯差吧 就這樣囉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3:21:00反正就跟我無關囉wwww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3:22:00沒錯 我知道你不在意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3:23:00反正就是別人都看不懂,也不知道自己有沒有看懂別人在說什麼囉反正看不看的懂也沒關係囉,反正你都說沒啥好在意了反正就是要人家不要在意但是又在意別人沒有看懂的囉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3:25:00建議你 可以看一下自己的發言 是屬於個人喜好 還是具羅輯性的就事論事當然你也可以觀察我的言論是個人喜好還是就事論事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3:26:00要是你有邏輯啊,就不會一直跟我討論檢舉的事情囉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3:26:00沒有比較 其實很難做思考判定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3:27:00然後說要不要在意卻又很在意囉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3:27:00你的問題是 我講客觀事實 你講在不在意 這就是邏輯跟喜好的差異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3:28:00說別人沒邏輯有立場說自己沒立場就事論事的囉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3:28:00就這樣了 不多說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3:37:00為什麼我要講這麼多 因為我是可以溝通的 不過你可以思考自己為什麼要講這麼多 科科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3:38:00不是不多說了嘛wwwww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3:38:00不多說不代表我不能說阿
作者: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7-06-09 03:50:00你知道什麼叫"跳針"嗎? 你可以從我們對話好好思考
作者:
jior (大J)
2017-06-09 03:57:00沒邏輯的東西還想他幹嘛www基本上,我就是看到一個人說他沒立場,可以溝通,言論完全合乎邏輯,有筆戰也是他自己的選擇,是言論的自由,不多說但是還是可以說,別人嘛,沒邏輯,有立場,完全就是憑各人喜惡,對,這就是我從對話中思考得出來的,就事論事蛤wwww你還很有的選哩
作者:
misitsai (Goodbye~)
2017-06-09 09:06:00怎麼睡個覺起來,戰成這樣....已開桶! 請大家理性討論~
作者:
qoo781011 (SuperSic58)
2017-06-09 10:28:00看來這週比賽會安靜很多
作者:
sweethug (MUDAMUDA)
2017-06-09 10:55:00推版主~
作者:
wsdsg (Valkyrie)
2017-06-09 11:45:00推板主耐心解釋
作者:
stevendk (stevendk)
2017-06-09 13:03:00版主辛苦
作者:
elve7878 (Rev34)
2017-06-09 13:41:00嗚嗚嗚 又有笑話冠軍被桶了
作者:
carsly (卡絲里)
2017-06-09 22:02:00支持版主
作者: zongsian1021 (666) 2017-06-10 20:03:00
版主棒棒
作者: JackGTR 2017-06-11 22:02:00
謝版主!!辛苦了
作者:
l06 (我愛PTT)
2017-06-18 19:06:00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