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鑒於目前技術裝備僅借繩收取費用,為活絡社上裝備使用及增進攀岩風氣,今後取消收
取繩費。
2.為確保出借的技術裝備能準時歸還,今後岩場裝備借用將收取100元押金,並請於出借
後三日內歸還。如有正當理由必須延遲歸還,請先向技術組報備。若在借用期間轉讓裝備
給他人使用,也請向技術組報備,並請於原訂日期歸還。若惡意拖欠裝備未還,除沒收押
金外,超過應還裝日期兩天後每遲還一天加罰款100元,並禁止出借技術裝備一個月。
3.社內隊伍租借技術裝備押金為200元,並請於出隊後一週內歸還,歸還時請確實將裝備
清理乾淨並晾乾。
4.技術裝備應與社產裝備一致,禁止出借社外隊伍使用。平日岩場攀登屬技術A級隊伍,
雖不須審理,但仍應以社上人員使用活動為主,借用裝備者也應具社員身分。
因為上學期末社員大會有針對技術組繩費收取方案提出討論,且目前技術裝備管理規
定仍有一些不足之處,經技術組員決議後,對技術裝備借還的規定做部分調整與增改。期
初社員大會也已就新規則向與會人員報告,並徵得大家的同意,新學期開始技術裝備借還
將依憑新規定確實執行。希望日後能更有系統的管理技術裝備,以及保障社員使用社上財
產的權益。也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和參與社上的技術活動,如果有任何疑慮也敬請提出,
謝謝大家!
103學年度 技術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