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 山難案例檢討-2000年三光溪溺斃事件

作者: xkiller1900 (cerberus)   2018-04-14 22:58:54
山難案例檢討—2000年三光溪溺斃事件
大家好,我是B04山社三陳芃,先感謝各位撥冗閱讀這篇文章
一、前言
距離這個影響後來溯溪隊伍審核的重大事件過去已經將近20年了,會想要寫溯溪相關
的東西,又找出這麼久以前的事件,跟大學以前最常接觸的領域有那麼一丁點關係,猶記
得國中國小那段時間,去菲律賓玩水浮潛的頻率挺高。有一回坐牛車,沿小溪上溯至源頭
的瀑布下戲水,穿了蛙鞋就跳下去,在翻滾的瀑布水花間巡游。一個沒注意,太過靠近瀑
布,卻被瀑布向下捲動的水流抓住,帶入水中。水流的強勁程度非常可怕,萬幸有穿著蛙
鞋、萬幸被拉到水中後,就順著水流被推離核心區域、萬幸自己拼命衝出水面後有教練級
的長輩在附近照看,否則我大概跟當年的建成學長一樣,今天也不會寫這一篇檢討文了,
只希望這些教訓能不要被遺忘的那麼快。
二、隊伍簡介
領隊:葉如安
隊員:吳佳倫、曾慶宗、曾玫燁、陳宏杰、黃曉萍、李居正、陳怡儒
死者:李建成,已畢業,男(登山溯溪經驗非常豐富,參加過很多次技術溯溪隊伍,為技
術班底溯溪能力很強,開過溯溪勘查游泳能力很強為本隊最有能力經驗最豐富的是本隊溯
溪教練)
隊員能力說明:本隊結構良好,隊員皆為社員,皆會游泳,有一名正式救生員
皆有溯溪經驗,多名經驗豐富者。此路線近年內山社有多支隊
伍去過,本隊有四名班底去過相同路線。
領隊去過1次,吳佳倫去過4次,曾慶宗去過3次
曾玫燁去過1次。對這個路線十分了解。
三、事發經過
隊伍於9:40由公路沿釣魚路下切,約40分鐘到達溪底,換裝開始溯行。12:00抵達瀑布
前。休息午餐,根據以往經驗準備高繞過此瀑布。午餐地點是在瀑布前的一塊大石頭上
,可望及瀑布前的大深潭。當時吳佳倫與李建成下水游泳,吳佳倫游了一會後先行上岸
,大家見李建成原地游泳,於是呼叫李建成,並無回應,隨即李建成大叫一聲,即被水流
捲入。葉如安吳佳倫曾慶宗試圖前去救援,但因深潭過深體力不支而無力挽回。
事發後,領隊葉如安與曾玫燁兩人較具經驗,一同外出求援。其餘留在原地等候。約
下午兩點半,葉如安兩人攔到便車,打行動電話給留守人員及高郁茗等人,郁茗隨即聯絡
社團、校方、警方、親屬處理山難事宜。
四、山難檢討
這件山難本身並不複雜在歷次的山難事件裡,可以算的上是非常普通的,除去他是社
上隊伍、有溯溪一段距離之外,他跟每年發生在大豹溪之類的溪流場域溺斃事件,可以說
在本質上是一樣的。也許只差在他發生在台大、在登山社裡面,而走的人是我們的山胞、
兄弟姊妹。
那麼多的山難事件裡,因為一條條人命的消逝,換來了血淋淋的教訓。而經過這次事
件,保險規則開始變嚴格、溯溪隊伍必須攜帶救生衣等等。都是因此而起。也許這次事件
的成因、結果都很單純,但也使的人們再次體認到這些枝微末節的重要之處。
(1)救生衣攜帶
在此事件之前,社上並沒有明確規定,救生衣攜帶的準則,攜帶與否全憑領隊與山難
留守間的共識,經此一事後,舉凡溯溪隊,基本上都必須要攜帶救生衣,雖然總是有OB、
班底們認為自己水性極佳、不需要任何緊急設備,將隊伍的風險管理至於不顧,使得面對
危險的處理能力降低,但大多數的隊伍都有遵守此一規則,他也確實降低了山難發生率,
譬如2008年天蠍三棧南溺水事件,因為有救生衣可以使用而避免了溺斃與二次山難。
一般水域活動,諸如溪流、海域等場所,政府多半也會對人民告誡或設置有緊急救生
設備,不論是設置救生員、或救生圈擺放,相對而言,山社對於水域活動的輕視,可以跟
一般勘查、高山活動有天壤之别,好像視溺水或是白浪、洗衣機等溪流危險地形於等閒。
(2)未保保險
在這次事件之前,社上對於保險的要求其實就涵蓋了幾乎所有等級的隊伍,不論是行
之有年的多人大眾化或是勘查對,基本都要求有辦保險之必要,此事之後,保險規範將所
有隊伍都列入保險名單包括此前除外的一般隔夜A勘。
沒有辦理保險會導致一旦在山上出事,沒有餘裕能夠應對劇變,不論是為了治傷或是
身後事。建成學長過世後,留下3歲的女兒與妻子,使的家庭頓失依靠,又無保險給付支
持還要多出一筆喪葬費用,殘酷的是,我們確實都要有為自己遭遇山難打算的準備,每次
出發前的保險也就勢在必行。
(3)未帶無線電
俱山難會議紀錄所言,其時應當有嚴格規定,出隊必須攜帶無線電,而無線電則握在
山難部手中,當時並未有通訊組專職管裡,一來手機、衛星電話並不普及,二來無線電的
掃頻能力也是當時對外通聯的一大依靠。
山難部長私自與留守、領隊等達成共識(三隊溯訓均未有攜帶無線電),沒有將無線電
交予他們攜帶上山,有趣的是,山難部長同時也是這隊的資深班底,走過本路線四次,而
領隊則是社長。
老實說在溪谷裡,無線電的作用並不大,當下對於搶救死者也無實質上的幫助,但仍
是有攜帶之必要。除了當時強大的對外通聯能力,還有拆隊上的需求等等(當下有兩人搶
先衝出來打電話)。而意外也總是發生在偷懶的時候,諸如2016年拉卡溪溯訓,未帶衛星
電話,出事受傷,只好衝出來打電話。
(4)對水域環境的輕忽大意
這次事件發生之後,除了一片唇槍舌戰,山難會議將建成學長意外溺斃本身當作純粹
的意外事故來面對,彷彿在路上遭遇車禍。事實上,我們遭遇山難的機率應該要遠比出車
禍的機率的低。除了對山的警惕、審隊的重視、上山前的準備、結構的完整度,我們將一
切能夠降低山難的準備都做足了,才放人上山。
但是對水域活動,似乎還沒有足夠的事件去警醒人們,不論山水有多美麗,它們也蘊
含風險。我們的山難教育對於水的危險顯得沒那麼重視。不管是OB不想帶救生衣,還是放
任隊員獨自下水而無人看顧,還有瀑布深潭,潛藏在白花花的水浪間,各種強勁的、方向
不一的水流,人們往往因此喪命,我們的山難教育實在需要一些關於水域的部分,不論是
心態還是知識,前者提高對水的重視,後者是涉援面對水域有正確認知的根本。
五、結論
小小的做一點總結,今天會拿這篇出來老調重彈,除了讓大家重視過去的事件,知曉
今天制度的由來總是存在血淋淋的教訓。同時也希望社上能重視救生衣的重要性,不論你
是開隊領隊,或是擔任審核者,不要輕易的縱容隊員/隊伍能夠捨棄這些降低風險的裝備
,山總會在適當的時候,再次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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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才疏學淺,請不吝指教
作者: JeanHuang343 (黃某君)   2018-04-14 23:01:00
嗚嗚我的山難案例檢討還不知道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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