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反版規

作者: devin0   2019-07-28 10:06:55
違反版規八之一
53457 7/28 haydenkk18 □ [詢價] 台北市士林區垃圾清運
八、廢棄物規範
 1、廢棄物鑒於法規需專業處理,非搬家公司所能處理,故禁止詢價。
 2、廢棄物僅由業者搬運下樓,並由消費者自行處理者,不于禁止。
 3、違反第一點,初犯版主得不通知刪文,次犯處以水桶一個月,第三次
   處以終身水桶。
判決:
初犯刪文警告
由於內文有提及載運垃圾場或自行處理,依照版規精神
無法判定是否全程由消費者處理,故處以刪文警告。
設置此版規精神在於避免業者無法分類,而將廢棄物隨處
丟棄,進而造成環境汙染。
◎申訴救濟管道:
根據日常資訊站組規( 文章代碼(AID): #1ElEIePi (L_LifeInfo) )
若被處分之當事人如不服判決,可來信說明異議內容
若仍不服判決,可至L_LifeInfo板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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