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姓男子去年11月到某知名連鎖健身房大直店重訓健身,使用一款多功能重量訓練機時,因槓片突掉落壓傷他左手中指骨折,控告該店賴姓女店長、謝姓女主管2女涉嫌業務過失傷害罪。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大直店的這款器材,至少已造成3位顧客受傷,認為該店僅加註警告標語,未盡到加強安全注意義務,對顧客的保護仍不足,2女涉有過失,今天依法起訴2女。
據調查,去年11月簡男到某知名連鎖健身房大直店做重訓,使用1款型號「Matrix G3-MS52」多功能重量訓練機時,想把懸掛的槓片移回原位,卻不明原因突然掉落,夾傷他左手中指骨折,憤而控告該店賴姓女店長、重訓區謝姓女主管2女涉嫌業務過失傷害罪。
檢方調查時,賴、謝2女均否認有過失,辯稱健身房已在該重訓器材上加註警告標語,要求健身者使用器材完畢,應立即將槓片回復原狀,且切勿把手放在槓片上,以免發生危險。
但檢方追查發現,該店的該款多功能訓練器,早在去年8月就曾造成鄭姓男客手指夾傷,經提告後雙方和解,鄭男撤告;3個月後,簡男就受傷,另也有會員因使用這款重訓器材被夾傷。
檢方認為,3人均因手指被夾傷,證實縱使店家加註警語,卻仍不足以提醒顧客在使用時的危險性,業者應該以更積極方式提醒顧客,避免受傷,善盡安全注意義務,認為業者確涉有過失,今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2女。
(中時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806003437-260402
蠻好奇的,為什麼插銷式的還會壓到手?有蔬菜的會員能幫忙解答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