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騷包,輸在教練 ㊣大燒餅
NBA季後賽,極少有這樣從頭到尾比分緊咬、火力全開又緊張刺激的第一場!
溜馬、熱火簡直當第七場在打!
要不是熱火通過上一輪公牛的震撼教育,這一場絕對過不了關。
溜馬比想像中更犀利!
雙方都靠實力,也不斷靠運氣!
正規時段溜馬有可能贏,被搞成落後兩分,乃至於落後三分,幸好三分扯平。延長賽最後
2.2秒則反超一分,更有可能贏下來。然而只因為教練兩度把HIBBERT換下去,教練盤算過
精!害了自己。
固然NBA近年仿效美式足球似的,在最後關頭會把球員分成進攻組與防守組(利用暫停和
死球以安排交替上陣),但HIBBERT居然被安排成進攻組,怕他跟不上熱火的腳步。這是
教練算得太精的後果!打球就像打麻將,必須算牌,選擇牌搭的主打與捨牌,但算到後來
,牌家必須靠直覺!不能算太精,不然會害死自己,因為人算不及天算!你還是不知道會
摸到哪張牌,就像你不知道球會往哪邊跑,或從籃框彈到哪。
什麼叫直覺?直覺不見得是搏個出奇制勝。在最後關頭的仰賴直覺,通常就是──該怎麼
打,就這麼打,不必想太多。你平時用什麼陣,這時候就用什麼陣,而且你一換,其他人
反而不適應。而出奇致勝的直覺用兵、即興點兵、臨場出招,那通常要提早,換言之,搞
怪要早點搞,不然只會搞死自己。最後關頭不要亂抓藥,不然就成了個爛配方。否則你就
算玩贏了,行家也不會給你掌聲,只會笑你狗屎運。
打牌、打球是這樣,藝術創作亦如是,可以出奇招,但不必流於小招小式,除非你在整個
結構面就大破大立,玩大一點,不然就乖一點,踏實一點,憨實一點,求個穩,不圖獲取
什麼,只求不犯錯。
你說怕HIBBERT跟不上?放屁!打到最後這個份上,普天下只有姚明才會跟不上。HIBBERT
一大塊皮卡肉,不必完全跟上照樣可以干擾對手。假若真的半點跟不上,高舉胳臂也無法
干擾,那就認了,這是對手的本事。再者,他何必非要跟上?他若跟上,等於被拉到外頭
,或被過,禁區就毀了。本末倒置,禁區是敵人的禁區,可不是守軍的禁區啊。結果禁區
不但成了守軍的禁區,還乾脆禁止自己的頭號守將上場,這像話嗎。囧。
舉凡籃球場最重要的兩員,就是控衛和中鋒。有的球隊看似不特別重視控衛,那是因為球
星打得好的時候形同身兼控衛。除非他們罰球太差,怕被對手「陷害」去罰球,否則最後
關頭絕對要擺在場上。控衛通常罰球蠻好的,中鋒可不一定。儘管如此,原則上都要擺上
,這是籃球的基本套路,除非你有充份的把握可以不照這樣玩。總之,一支隊球的基本面
,或云其球魂之所繫,正在於控衛抓節奏,中鋒守中樞(或策應),一明一暗,有陰陽,
成太極。用BL的術語來看,控衛是攻,中鋒是受。溜馬教練的調度,叫人──受不了。
教練自以為鬼點子多,這種騷包個性,一旦陷入我執,萬劫不復,不但把一盤棋搞砸了,
也讓愛將HIBBERT一肚子嘔。
不讓HIBBERT鎮守,這是大忌。第四節打到最後幾波,HIBBERT明明賞了WADE一個神奇的鍋
子,這一換下去,WADE馬上就切入籃下得逞。等HIBBERT又上來,HIBBERT卻還是守得比較
外面,這樣是不行的,延長賽又被WADE突襲籃下。
神準的RAY ALLEN在正規賽末了,兩罰中一,給了溜馬一線生機,唯有靠三分扳平。
這時候神奇的事情發生了!溜馬以不可思議的團隊冷靜配合!幾傳之中,絲毫不緊張!這
在NBA可說是未曾出現過的鏡頭!通常這種賭一把的時候不會蘑菇這麼久的,趕快就要出
手!不進還想辦法抓到板子傳出三分線,想不到大夥兒還有閒情和耐心反覆練習傳球和走
位。所以當GEORGE最後一瞬終於抓到空檔出手的剎那,還沒進球LBJ就已經傻眼。這球很
遠!空心破網,留給熱火0.7秒,硬是逼入延長。
延長賽GEORGE籃下三分打,讓溜馬領先三分,時間其實還算早,但熱火亂了!屢屢浪擲三
分,時間一秒一秒過去,好屎不屎,皮球被BOSH籃下補進。GEORGE賠上犯規,小賬加一罰
進,讓熱火扳平。如果GEORGE不犯規,還可以領先1分,再攻一次,才輪到熱火最後一擊
。當然這球也不能怪GEORGE算術太差,只能說是命。
之後溜馬不進,熱火反擊得手,反超兩分,輪溜馬最後一擊。球開出來竟然掉了,COLE搶
到,HILL嚇到只差腦震盪,死命把球搶回來(其實HILL可以被吹犯規),塞給GEORGE,時
間只剩2.2秒,三分出手,WADE點臂犯規,竟然賺到罰三球的機會!這是什麼狗運!──
但想連罰三球都進,非常少見!三罰兩中算正常。GEORGE居然三球都空心,這小子嚇死人
。這下反超一分。勝利在望。
孰料暫停過後,LBJ的上籃絕殺,熱火逆轉勝。
LBJ進的這球,一來是GEORGE防守失策,輕易被過,二來是HIBBERT根本不在場上鎮守中樞
。這給了LBJ扮演英雄的機會。
照往例來看,LBJ這種時候總是非常緊張,外線準頭很差,按說溜馬贏面很大。WADE又犯
滿離場,這球更是會給LBJ打。時間只有兩秒多,就算給LBJ十秒恐怕他和全隊都極可能打
不進。
LBJ選擇快速突破是對的。突破不了才拔起來跳投,這是他的想法。誰曉得那麼容易就過
了。
GEORGE只要耽誤他半秒,就可以贏球,但就是眼睜睜被過。溜馬另一個叫奧古斯丁的小矮
子,接進籃下也毫無躍起補防的機會,或說連補防的企圖也沒。莫名其妙,HIBBERT這種
關頭又被晾在場下。
以GEORGE的手感,WADE如果沒犯規,他有可能三分再次得手耶!這樣就不必靠罰球。他若
三分出手,球在空中會佔去時間,LBJ就沒有兩秒多鐘可以衝籃下。所以說這是溜馬和
GEORGE的命啊,搞了半天WADE還犯規犯對了,呿。
不過總的說來,溜馬這場也玩夠了。球運都關照了雙方。
對溜馬來說,真的最值得度爛的,其實是BOSH補進之後的小賬加一,實在太划不來。相對
上,GEORGE的運氣就不夠好,賠上犯規,後來又守LBJ失策,但防守者本就被動些,也無
法怪他一人,且隊友竟都都給熱火其他人拉開,沒法來補防,實在要命。基本上這種球,
大家要去包夾LBJ就對了!不要每個人都想守。有點豬腦袋!但也不算是天大的錯誤。錯
的是教練算太精,讓HIBBERT在場下急壞了。沒有HIBBERT,熱火根本不怕溜馬,教練不該
把對手想得太厲害!自己嚇到自己。
你說GEORGE並沒有運氣差!那球三分逼入延長,以及三罰,都也要靠點運氣。錯,這種球
不叫運氣球,叫時勢造英雄,他有這個本事。
基本上這場球,我覺熱火在亂扔三分球那段時間超敗的!只能說BOSH的跟進給了熱火福氣
。要是他沒積極卡位、要是球沒往他那邊彈落,溜馬可能就贏了。
輸歸輸,這場球最有看頭的,還是在PAUL GEORGE。
本文作者為大燒餅(《道濟群生錄》的作者張萬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