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3-07-23 10:32:59 僅此解釋.
※ 引述《Silywuns (西里吾斯)》之銘言:
: 1.紀錄有不見的.為何還能扯成一樣的罪?
本板最高刑期目前是水桶六個月,也就是同樣犯規五次的人,過往即是永久水桶,但是
現今刑罰則是水桶六個月.
: 2.一個不信任前板主判決的人,為何就能信任陌生人私信,
: 然後給予特赦?(請勿聯想到金錢交易,利益輸送.)
並非陌生人,是想參與討論之板友,此舉並非推翻前任板主之裁決,條款中已載明:
1.已服刑滿365天之板友.(表示已對自身犯行付出代價)
2.將原本查詢不到的紀錄轉化為正式紀錄,即水桶六個月.
(出桶後,仍然必須服刑水桶六個月)
: 3.以前講殺人償命,現在啥一堆酒駕致死,口角致死...等等.
: 都一樣是害死人,請問罪刑如何才算合時宜,符合比例對等?
若以比例來說,PTT上的口角行為,應不宜以殺人類比,此情況現今亦有犯之,水桶之
目的乃給予禁言冷靜,針對其行為裁量,這些人至少都已經水桶過一年,以比例來說,
應符合.
: 4.請問死刑犯死刑被人特赦出來,再殺人後入獄,
: 特赦者又把它判死刑回去,然後下台跑人就沒事?
: 那被殺的人是算活該倒楣?還是當黑畫面看不到?
同上,如能成功執行,則有紀錄配套,板規中亦規定板主有裁量權,因此就算我下台了,
仍然可以處理,例如/ID,水桶六個月起跳,人數亦限定在十人,將影響幅度降低到最
小.
: 5.ptt水桶中並無禁止觀看文章.
但是有禁止發言,PTT者,推發言才是其主要目的,這是和一般看板不同之處,如一人
不能發言,且具備永久性,也等於失去了在PTT的意義.
: 6.ptt永久水桶並無禁止創新帳號,來改過自新重新來過,
: 一樣也能再度參與討論.
: 請樓下補充或以上事項被打臉改標題.
: 謝謝.
PTT有禁止創多重帳號,若為多重帳號犯規者,依現行分身條款處理,確實有許多板友
是真實持一ID,並且被禁言後退出討論板.
當然我們講的都是兩種可能性.
與其放任在陰暗中以非正式的管道活動,不如攤在陽光下,加諸應有的罪行紀錄正式管理
,我認為這才是解決根本問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