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Paul George快要和溜馬簽約了

作者: spurs2120 (Fundamental)   2013-09-23 11:55:31
※ 引述《semicoma (後勤人力足 前進災區吧)》之銘言:
: 消息來源:http://goo.gl/sdZlMG Yahoo! Sports
: 內容:Paul George finalizing $90 million-plus deal with Pacers
: Paul George快要和溜馬簽下5年至少9000萬的合約了
: 雙方預計這禮拜會簽完合約
: 短評或心得:恭喜溜馬 等Granger復出有沒有機會阻止熱火三連霸呢?
Paul George 這案例很有意思,也算是新 CBA制度下一個典型案例。
照理來說,第一輪新秀續約的時候,起薪應該是薪資空間(以下簡稱
cap)的25% ,而以今年的 58.97M 來算,起薪約莫是 14.66M ,以
最大漲幅7.5%來計算,各年薪資估計如下。
2014-15 2015-16 2016-17 2017-18 2018-19 total
14,669,750 15,769,981 16,952,729 18,224,184 19,590,998 85,207,644
薪資總額 85M,距離報導所說的 90M以上有一段不小的距離。其實這
一開始就讓我困惑:PG簽得到這麼大筆的合約嗎?去年 Harden 也沒
有簽到這麼大張呢。
在那之前要補充一個背景知識,大家應該多少知道新秀頂薪有所謂的
「Rose條款」,也就是說:一般新秀續約的起薪是 cap的 25%,但如
果滿足了以下條件之一,起薪就可以增加為 cap的 30%:
1.獲選為年度 MVP。
2.獲選進入明星賽兩次。
3.獲選為年度前三隊兩次。
插個題外話,這個條款的第一個受益者是雷霆的 Kevin Durant ,但
這裡有個插曲:由於KD的延長合約是在封館前簽下,但新合約生效是
在新的 CBA被執行之後,因此他的頂級合約每年又平白多了幾百萬美
元,為了這件事情,聯盟還對雷霆做了一些補償,還了8M給雷霆。
第二個適用這個條款的是同樣去年延長合約的 Blake Griffin,由於
他在合約的第二、三年都入選了明星賽(第一年因傷未出賽),因此
在第三年合約結束後所談的續約,毫無疑問地符合這項條款,他也不
客氣地和快艇簽下了 5y/95M 的新約。
而 James Harden 由於沒有符合這條件,因此和火箭的頂薪就只能夠
簽到 5y/78M 左右。
回頭來談PG,他在今年入選了明星賽和年度第三隊,照理來說是還不
符合 Rose 條款的資格的,這也是我一開始感到疑惑的原因。但後來
去查了相關條款(Larry Coon FAQ的 Q58)之後,發現相關規章有規
定,可以在合約中註明:如果新秀在第四年才達到 Rose 條款的資格
,新合約的起薪也可以調整為最多達到 cap的 30%。而一旦以今年的
cap 30%來計算,PG最多可以簽到 5y/105M的超大合約,要超過 90M
輕而易舉,這才解了我的疑惑。
喔對了,如果有人不知道的話,在新的 CBA制度中,每一隊只能夠有
一位簽五年合約的本隊球員,最多能再交易來一位簽五年合約的他隊
球員。再次以雷霆為例,KD是在舊 CBA合約被簽下的,雷霆的五年合
約給了 Russell Westbrook,這被推測也是 Harden 最終遠走休士頓
的原因之一(因為雷霆只能給他四年約)。而像是灰狼的Kevin Love
據說在續約的時候,也對灰狼只願意給他四年約(傳聞要把五年約留
給 Ricky Rubio)頗有微詞。這部份可以留意一下。
作者: dogisburning (薄皮嫩雞)   2013-09-23 1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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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nderfulovu (我是石頭)   2013-09-24 0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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