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GordonBrown shoray moonshen

作者: chanon (好啦 可以叫卡儂)   2013-10-07 13:49:30
#1IKZhBEQ [新聞] NBA/林來瘋在美上映 林書豪請爆米花
噓 GordonBrown :數千小時是騙誰? 連睡覺和打__都拍嗎 10/07 12:39
→ GordonBrown :教官 計程車司機 演藝工作者 世界三大嘴炮行業 10/07 12:52
→ GordonBrown :用常理想都知道幾千小時這種是騙林迷小朋友啦 10/07 12:52
→ GordonBrown :幾十個小時都嫌多了 10/07 12:53
→ GordonBrown :跟各位一樣都是鄉民 ^ _< 10/07 13:09
→ GordonBrown :先看過林來瘋紀錄片才來說嘴吧! 拍玩candy crush嗎? 10/07 13:12
→ GordonBrown :一個最近一年多才竄紅的偽台灣人,導演嘴炮誰都會啦 10/07 13:13
→ GordonBrown :還拿無米樂出來說,我看無米樂時你不知在哪裡咧 10/07 13:13
噓 GordonBrown :怪不得大家都說,在PTT千萬別跟林迷跟科迷認真 10/07 13:16
→ GordonBrown :你看過毛片再來說吧 再丟人現眼下去真的.. 10/07 13:17
→ GordonBrown :怪不得大家都說,在PTT千萬別跟林迷跟科迷認真 10/07 13:17
→ GordonBrown :那會降低你自己的檔次.. 10/07 13:17
→ GordonBrown :你難道看過? 沒看過是在叫囂什麼? 國中這麼早下課?? 10/07 13:20
噓 GordonBrown :林迷一擁而上,看來今天國中放學早.. 10/07 13:25
→ GordonBrown :林迷加油,好嗎?? 論點輸,道理輸,證據都輸..國中水平? 10/07 13:26
→ GordonBrown :我開始導戲拍片時 某些國中生還是蝌蚪喔.. ^_< 10/07 13:30
引用法規:
三、不得以看板板面為工具,行惡意攻擊 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
或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對於遭受人身攻擊之板友,若其原
言論並無任何爭議,則板主有權加重攻擊者之處分。
(註:引戰程度嚴重或人身攻擊之藏頭文除刪文外,視同違規一次,崩潰一詞,
      如明確指涉球迷或板友ID,亦為挑起爭端之範疇.)
判決理由:
於回文當中惡意挑起球迷爭端,造成板面混亂,致使討論流於爭吵,研判行為已達審理標
準,原應判決警告一次,然考量其違規情事重大,改判水桶一週。
而s板友於m板友於爭執中使用較為激烈之言詞,
→ shoray :哦,所以你的證據在哪?廢大學生 10/07 13:26
→ moonshen :只會貼人林迷標籤的廢物....我很討厭林書豪好嗎 10/07 13:29
→ moonshen :但我更討厭成天耍蠢的北七鄉民 10/07 13:29
爭端雖不是由兩人挑起,然其言詞已涉及惡意攻擊,故兩人皆警告一次,其中m板友
上次違規已是今年三月(#1HCPotIA),至今十月違規紀錄自動消去兩次,原應合併為
水桶一週,考量此次違規情節較輕且非挑起爭端者,改判為水桶三天。
判決:
shoray 警告一次
moonshen 水桶三天
GordonBrown 水桶一週
隨著球季開打,板友間的爭執想必會越來越多,倘若有發現違規之情事or較為激烈之用詞
,請板友直接向板主群檢舉,逕自回文容易造成爭吵謾罵,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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