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畢竟NBA板不是一言堂 but 我還是希望球迷們能看清事實 為何雷霆會被噓? 為何
: 雷霆不被敬重? 就像國民黨政府永遠不知道大家為什麼要出來抗爭 我是火迷 講話
: 會被大家認為不客觀 就像民進黨講話永遠會被認為是純粹反政府 but 我還是要說
其餘恕刪。
老實說,我自己都不是很肯定,接下來的內容是不是符合NBA的相關討論,
但我很肯定的部分是,我一定需要把這些話說出來。
反對雷霆、批評雷霆、斥責雷霆、不屑雷霆,
從三年前的雷熊宿命對決的空氣犯規開始,
似乎雷霆就不可避免地走上了反派一路。
但其實,很多時候相反意向的雙方都能夠拿捏得住尺度,
你酸你的,我支持我的,無論如何大家還是一起看球看NBA,
而某些判決,被稱為圓仔、金身、要飯、乞討,實際上支持者也無話可說,
就像是古早的明星哨一樣,更何況有時候還是進攻者刻意為之。
不管如何,能製造對立,討論才會趨於激烈,
參與度跟認同感亦能逐步提高,這對討論板而言是好的面向,
不過雙方的確難有交集,所以這邊的討論先到此打住,
重點在於,個人相當厭惡,
某些人將不同領域事物拿來做並不恰當的比擬或干涉,
就如同前陣子的KD廣告中,拿出了一架疑似有黨徽(還是國徽?)的二戰時期飛機
當然當作笑料調劑是無傷大雅,
想當然爾,黨軍、黨證、9.2%、外省第三代等等形容詞彙都跑出來。
因為美國職籃的哨音優勢,然後把台灣政治情況拿來做對比,
我是不認為這樣就顯得相形高尚,
生活很苦,苦到難以尋找一絲絲樂趣,
或者認為今日政黨政治形態實在有其缺陷,
不管是上述何者,將反對政府的激憤之情過溢到籃球事物上,
私以為不見得是一種合適與合理的作為。
若因認為NBA的裁判不公,或者事後判罰不公,
而將之類化到政府體制不公,程序不公,
我想,事物的混淆未有過於此的了。
我支持各位有無限期反對雷霆的自由,
也支持各位有無限期叫方仰X吃大X的自由,
但兩者之間,始終不可也不應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