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NBA的惡性犯規是否罰太輕?

作者: c1236 (錯過的時間)   2014-07-17 16:09:17
在足球裡面
惡性犯規通常都是直接吃紅牌下去
球隊不得再補人上來(簡單來說要以少打多)
之後一樣也是會有禁賽的部分
禁區內犯規更是受到極刑的12碼罰球
1分在足球比賽已經非常重要了
而且足球賽大多都是單淘汰制度
禁賽一場已經是非常嚴重的了
相對的籃球來說惡性犯規就真的寬待許多
肘擊完下去還可以先去洗澡離開
球隊一樣可以補人上來
禁賽部分奧運單淘汰但NBA都是七戰四勝制
必要時可以小卒換大將
籃球惡性犯規(蓄意2級)罰兩球+球權
相對於足球的1分微不足道
才造成有 拜男 張苞 世界平 等"防守猛將"
籃球的處罰是否太輕了?
另外問張苞是否可以加入美國足球隊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db6bz_C9ms
帶領美國力抗各國足球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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