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eiLJ (廢文生產器)》之銘言:
: 之前每次看到 RUBIO KOBE LEWIS ARENAS 等等
: 都很多酸酸很喜歡戰他們的薪資(RUBIO是準薪資)
: 可是他們的薪資大部分都是靠他們場上的表現(或球迷及老闆心中的價值)
: 及經紀公司的能耐來取得的
: 而且老闆當下也都是心甘情願的(雖然之後可能會後悔)
: 但為什麼板上還是一堆慣老闆心態的酸酸呢?
: 像我們在公司
: 有實力的才能大聲 可能拿辭職單進副總辦公室
: 出來年薪就翻倍 或升等 等等
: 沒實力的 可能就直接回家了
: 為什麼NBA球員拿高薪 我們不為他開心 反而要一直酸呢?
: 題外話:arenas啥時才能回nba啊 好想再看他打球喔~~
第一個問題在於,NBA的薪資規定是由球團老板和球員工會喬好簽字決定的,
跟台灣慣老闆一個人說了算的情況大不相同。
既然大家都簽了字,那就不要說這個規定不合理。
(要講也是等下一次勞資談判再來吵)
第二點,一個沒什麼績效的同事領著高薪,我想是人都會覺得不爽。
更別說以目前的薪資規定,當某個人領太高的薪水時,
又拿不出相應的績效,幾乎就是搞死球隊的保證。(如果你想爭辯薪資規定請看第一條)
所以球員可以開口要錢,但就要承擔被罵的風險,
因為球迷不會管球員拿多少錢,球迷在乎的是球隊要能贏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