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NBA當薪水小偷都不會被球團告嗎?

作者: B0988698088 (廢文少女小円♥)   2014-10-16 00:31:30
※ 引述《c1236 (錯過的時間)》之銘言:
: 認真的討論
: 今天球員剛簽約完後"技術性"的想辦法逃避上場
: 做整年的板凳都可以爽爽領錢
: 球團的損失可以申請保險賠償嗎?
你到底想討論球團告球員 or 保險理賠??
可以告阿美國很自由,看誰律師強,你想花錢興訟是你的自由
保險理賠須先找提供這類保約的保險公司簽,相對單純
: 還是說只能自認倒楣怪自己相人之術太爛所導致
: 像之前Odom擺爛 庫班也不能怎樣
: 只能乖乖付他剩下的錢然後提前解約
有些約是有說清楚要健康出賽多少場(好像是阿罵簽的?)
其實你想約定有很多事可以先約,像Diaw最近不就簽了個激勵減肥條約,你都不爬文齁
: 雖然職業選手合約年一定要打好點是很合理啦
: 最著名的就是0號探員
: 難道球團都沒有抵制的方法嗎?
球團抵制,你要想工會也會抵制,美國的工會文化是真刀真槍跟警察那些對著幹養出來的
跟台灣不太相同,所以他們更懂的存亡齒寒的道理,一定會出來挺球員方的
(例如訴訟支援、罷工逼迫球團撤告等等,挺多少的問題)
再重申一次,美國工會跟台灣那種給摸頭工會不一樣
再來講講人情事故
通常球員避賽有四種:1. 訴訟中 2. OO人生中 3. 受傷 4. 變故(如阿罵奔喪)
1. 3. 4.這種你要告他,大家只會靠北你作人很差
以後是沒有人要替你打球的,可以說是天怒人怨
除非是火車男孩那種去玩保齡球把自己弄傷,可是他那約本來就是簽手氣的,所以沒事
至於OO人生這類型
如果太自大的確大家都會罵你,連名宿都會出來靠北
相對之下比較有機會告起來
但基於前面講了那麼多理由,我想是不會有人願意來這種球團冒險的
最重要的一點
通常金額夠大才有告的價值
而金額夠大那都是A~S咖了
你要嚇到A~S咖以後跟你簽約都要三思的話
那這樣的球團在自由市場上是沒有競爭力的
畢竟A~S咖來說
要戒指的多少會考慮限縮薪資(協助招兵買馬)或簽短約,告的價值、理由不高
要賺錢的自然不會想冒被你訴訟搶回去的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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