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POPPOP (木蘭香遮不住傷)》之銘言:
: 說真的, 不是要幫LBJ護航還是怎樣,
: 這次的事情從影片上來看他的確伸腳了,
伸腳不就是會造成球員受傷嗎?
: 但他本人是否為故意仍有待商榷,
: 在刑法上, 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叫做故意,
: 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 至於是故意還是過失真的只有本人才知道了,
照你邏輯 超賽的KO是不是故意的 有人知道嗎?
應該不會被罵這麼慘阿 結果? 現在超賽黑的跟什麼一樣
: LBJ一直以來打球都算乾淨的,
: 在球場上就算被挑釁甚至動手動腳,
: 他也都只是用球技反擊回去,
: 一堆人把他拿來跟包叔這樣的累犯相比,似乎不是很恰當。
我想法律上對於初犯跟累犯是否故意的判斷是一樣的
別說什麼 牛迷都沒說話了 詹酸是在該該叫什麼
假設你今天住新北 難道就不能關心台北市的事情嗎
講埋地雷還要限定牛迷喔? 住海邊嗎 管很大耶
明明都是埋地雷 髒包被酸成這樣
結果你詹的地雷 居然要大家一起檢視是不是有意的?
天阿 規則都沾粉在訂的 可能你詹的地雷比較高級
不過也是啦 沾粉雙重標準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
喔對了 我不是詹酸
我比較喜歡酸老大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