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李亦伸 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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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我最喜歡的球員是芝加哥公牛前鋒Scottie Pippen,沒有為什麼,只是覺得他很不
同,打法全面,無所不在,而且防守一流,看他打球很舒服,雖然他投籃很爛,罰球也不
很穩定,但看著他在Michael Jordan身旁打球就是很自在。
在那個年代我喜歡Pippen勝過Jordan,我喜歡當年給 Pippen「天下第二人」封號。
過去10年我喜歡「姆斯」LeBron James,那種感覺跟20年前喜歡Pippen差不多,他們都很
無私,在球場都可以做很多事,都願意為團隊和隊友付出犧牲,放下自己的角色和投籃,
成就團隊勝利 。
許多人不喜歡「姆斯」,因為他把籃球打得太粗暴、簡單,直接蹍過對手。我倒是很喜歡
這種粗暴的美和不講理的天賦,他有驚人速度,有恐怖爆發力,還有很難阻擋的力量。
姆斯詮釋籃球、比賽、贏球、團隊的方式比Pippen更多、更全能、更有主宰力,姆斯非常
非常接近Jordan。
我絕對相信,今年的騎士如果是由Michael Jordan去帶,都不一定能打下東區冠軍,也
不一定能打出這種防守緊密、籃板出色、三分球和攻防轉換節奏可以打得如此得心應手的
團隊合作。
不知道是NBA創意大師「ALT」為LBJ取的綽號「姆斯」,還是誰,我真的喜歡「姆斯」這
樣的稱號。
我喜歡姆斯,我也認為他有能力帶領今年騎士擊敗勇士,但那會是非常困難的挑戰。
姆斯在東區季後賽打完三輪已經累趴,甚至兩度累趴到跪在他上,他做了太多工作,控球
、切入、不斷協防,拉籃板、突破、滿場飛奔,更重要的是他還要負責得分、串連隊友、
發起攻勢、終結進攻。
面對陣容深度、武器更多更好的勇士,姆斯如果繼續要做這麼多工作和負擔,他不但會先
累趴,作用受到影響,也很難帶領騎士贏球。
這是很現實的事。
勇士的防守比老鷹更好,籃板球比公牛更強,進攻火力和武器比騎士更多樣,如果打老鷹
和公牛都會讓姆斯累趴,那麼面對速度、攻防轉換節奏更快的勇士,姆斯很難撐過六場,
如果姆斯更早累趴,他很難撐過五場。
我喜歡姆斯是一回事,但看比賽、論戰深度和賽事分析又是另一回事。
騎士想要贏球,姆斯不能累趴,他必須保持對老鷹系列賽30分、10籃板、9助攻的超神力
表現,騎士的一群快樂三分射手也要能在弱邊接球,穩穩命中三分,整場比賽都要保持4
成三分球命中率水平,最終還要能守得住勇士攻擊,掌握籃板球優勢。
姆斯、三分+防守、籃板,這四個元素缺一不可,只要缺了其中一個環結,騎士就打不贏
勇士,這一切都必須從姆斯的超完美發揮開始。
如果姆斯真的做到了,那他就是神,我並不在乎誰輸誰贏,我只想看到最精采、刺激又充
滿神奇力量的總冠軍賽。
所以ALT是啥? 到底是PTT先叫姆斯還是ALT先叫?
仔細看文 他明明裡面就在捧勇士 話說這種文真的...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6-04 01:07:00
中後段是在捧勇士吧…
作者: LaoDa5815566 (LaoDaIron) 2015-06-04 01:56:00
看到標題只能會心一笑了
作者: ushallseedoc (u_shall_see_a_doctor) 2015-06-04 05:24:00
謝謝你 9527~
作者: SEPHIROTH888 (猛中) 2015-06-04 08:01:00
內文撲朔,但標題... 下好離手啦~
作者: Federer4ever (費神) 2015-06-04 09:33:00
哈哈哈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kevinire0113 (Crowz) 2015-06-04 11:45:00
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