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oex (vivian)》之銘言:
: 看到這麼多人在酸姆斯,還有祝轉隊順利的,
: 想想其實很多明星球員都轉隊過。
: PP ,KG ,Bosh ,阿罵,甜瓜,哈登...等明星球員,
: 就連戰神AI, S'Oneal 也都轉過隊。
: 很多轉隊也是為了冠軍,例如 郵差Karl Malone,
: 為什麼大家就不會不斷的酸他們??
: 每個人情況不一樣,而打球也算是職業球員的一份"工作",
: 就像我們工作一樣,我們也會因為公司沒前景而跳槽,
: 因為有前景(例如 大企業的知名度),而接受較低的薪水。
: 換取自己的成長與工作經驗/經歷。
: 如果原本的公司很爛,沒有前景和未來,
: 這樣我們跳槽,追求更好的工作環境和同事,大家都能理解並接受。
: 而同樣的,LBJ也是和我們一樣,為了更好的工作環境(更好的同事)
: 用同樣的標準,我們家的姆斯一轉隊就是錯呢???
上次不是有做一個調查
http://www.sportsv.net/articles/13750
喜歡姆斯的有65% 討厭的有21%
也就是喜歡他的人有討厭他的人的三倍
表示四分之三的人並不在乎這種轉隊為求奪冠的舉動,在那之前還有超塞三人組,然後一
個奇怪的事情發生了,KG,Ray Allen到超塞降薪助拳,各地欣喜萬分,但到後來Ray在塞
隊受盡委屈抱槍投靠熱火時又變成抱腿君子劍,我還真搞不懂這中間的差別在哪裡。
同樣是抱腿,只要和LBJ扯上關係都是不好,別人團報就是超塞F4F5。找LBJ就是抱腿沒下
限。
話說跟那1/4人認真本來就沒意義。喜歡他的人是不喜歡他的3倍,這樣還不代表他的成功
嗎?
住海邊的還是趕快搬走比較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