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騎士巨大的薪資空間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5-06-29 12:24:29
LBJ的合約不用擔心 他確實有鳥權
鳥權有分三種 大鳥 早鳥 非鳥
他屬於非鳥
因此可以無視薪資上限
其實這問題一開始我也有想到 但後來我想想 騎士GM也叫LBJ跳出合約
如果真的簽約會有問題 沒有鳥權無法無視薪資上限 那GM怎麼可能還叫他跳出合約
難到要放棄所有其他自由球員的鳥權 來重新分配? 不可能 那是要整個打掉重建才會的
因此其實會這樣做 表示他們有把握 也就是絕對有條款可簽 所以不需要擔心
後來就想到 除了大早鳥 還有非鳥可用
簡單的說 在球隊待滿一年的球員 他可以無視薪資上限
簽一個最大為前一年薪資的120%起薪的合約
(多看看NBAGM板 其實會得到很多資訊的)
(關於R板友提到的中文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D%9E%E9%B3%A5%E6%A2%9D%E6%AC%BE
說非鳥需要待滿兩年 我只能說中文的維基不一定是對的
看看英文的維基百科
https://en.wikipedia.org/wiki/NBA_salary_cap
還有這個
http://www.sportingcharts.com/dictionary/nba/non-bird-exception.aspx
都意味著非鳥就是不符合早鳥跟大鳥條款的人所適用
如果非鳥跟早鳥一樣都要兩年 那就沒有多一個條例的意義了
在看看這篇 在去年LBJ決定加入騎士後 就有分析LBJ 每一年可能的選擇
http://midlevelexceptional.com/2014/07/16/explaining-bird-rights/
其中摘入一段
This one is actually easy. After one season, the only option in terms of Bird
rights are Non-Bird, which are a version of Bird rights despite the name. If
a team uses Non-Bird rights to retain their own free agent, they can pay him
up to the greater of 120% of his salary in the previous season, 120% of the
minimum salary, or the amount needed to tender a qualifying offer if they are
a Restricted Free Agent.
Under the Non-Bird Exception, the contract can run from one to four years
with maximum raises or decreases of 4.5%, the same as signing away another
team’s free agent or acquiring someone via sign-and-trade. These rules
prevent a team over the cap from gaming the system by picking up a player on
a cheap deal and then giving him a huge contract the next season. This
limitation also explains why Brooklyn could not sign Shaun Livingston to the
contract Golden State offered- his first year salary on the new deal was more
than 20% larger than his previous one with the Nets.
In the case of LeBron, 120% of his 2014-15 salary would put him all the way
up to his max and of course that would be as high as he can go. A player’s
individual maximum is his max and there are no ways to exceed it. In 2015,
that would be the larger of $21,676,620 (105% his 2014-15 salary) and 35% of
the 2015-16 salary cap (calculated using a different BRI than the actual
salary cap because the CBA is evil). I would expect the 35% figure to end up
being around $23 million for the 2015-16 season. As a Non-Bird free agent,
LeBron’s cap hold if he opts out will be his full max because the Non-Bird
cap hold is 120% of the player’s prior year salary up to his max. As such,
James opting out would not help Cleveland’s cap room unless he signs for
less money.
簡單的說 去年他就分析 就是若LBJ第一年結束就跳出合約
可以用非鳥續簽
所以LBJ的合約不是問題)
實際上跟早鳥還有大鳥的差異 其實就是可以簽的起薪大小
大鳥 可以簽的新合約 起薪沒有限制 舉例 就是可以直接從20M變成簽到頂薪
早鳥 可以簽的新合約 起薪最高為前一年薪資的175%
不過 只要有鳥權 其實就夠了 對LBJ來說 不需要大鳥的那種無限制的鳥權
因為他前一年領的已是頂薪 今年薪資上限有上漲
所以頂薪可領得更高 他滿10年 所以他的頂薪是上限的35% 也就是 大約22-23M
他年一年薪水是21.6M 乘上120% 約25M左右 早就破表
所以不管怎樣 他最多也是只能簽到22-23M
(頂薪的35% 這種限制是對於起薪的限制 後面每年的增幅 則不受限
不過起薪的限制 也有一個例外 就是球員可以簽前一年的105%的薪水
不受起薪要低於頂薪這項限制
EX. MJ最後每年都一年一簽 在他那個薪資上限很低的年代 他卻能簽到30M 就是這個原因
這邊 LBJ去年的薪水乘上105% 也還沒有破今年的頂薪22-23M 所以不用用此條款)
關於LBJ未來的合約 可以看上面那篇分析文
我自己是認為 他在薪資上漲前應該都會繼續簽短約 也就是1+1
若加上今年 已經是連續兩次1+1
明年(2016-2017)薪資上限就將大幅上漲20M
從今年的66M漲到89M
這時LBJ的頂薪起薪將可來到31M左右 (上限的35%)
(明年他已有早鳥 因此可以簽前一年的175% 可以來到31M沒問題)
若簽長約 每年可有7.5%的漲幅
那麼他的均薪將很可怕
但若他不想要明年就簽長約 想等到真正最高 突破天際的薪資上限
那需要等到2017-2018年賽季
屆時 聯盟的薪資上限將來到1億美元
那麼LBJ的起薪可以為35M 同樣有7.5%的漲幅 因此均薪將非常可怕
因此到底明年就要簽長約 還是明年繼續1+1 等到後年在簽長約
這要看LBJ團隊的考量
若他認為自己的身手跟健康 可以維持 身價可以不下跌 那他可以賭2017再簽
不過屆時LBJ已經33歲 能簽多長的合約 是問號
所以 我猜明年32歲的他 就簽長約(可能簽個四年 等於到他35歲)還是最有可能的
另外 其實也不用批評原原PO ChrisDavis
他說騎士有無限大的空間 也沒有錯拉
因為很多時候 新聞 或者專欄分析 在估算球團下自的薪資空間時
都會把到期約或者有"球團選擇"的 排除 也就是會把可以成為自由球員的排除
也就是意味著 球團可以有自己的意願 想簽那些就簽那些 不想簽可以找自由球員市場
因此靈活度很高
去年的騎士 大家可能不會這樣看 因為很多都有球員選擇 他們都可能不跳出合約留隊
因此去年時 你不能說騎士今年的薪資空間很靈活
但是現在所有有球員選擇的人都已經跳出了
再加上其他球隊選擇權的 等於一次空出40M的空間
假若球團都不要這些球員 全部執行球員選擇權 還有放棄LBJ跟LOVE以及JR的鳥權
確實可以空出來
所以原原PO說的其實也沒有錯拉
但是這種比喻通常是比較用來討論要重建 或者要新找大牌球員的球隊
實際上 騎士確實也太適合用那種方式去討論
通常大部分去年打到總冠軍 今年會以留下原陣容 做小幅度補強為主
陣容不會做大幅度的更換
因此有鳥權的 當然都會保留鳥權 讓球隊可以留下他們
回頭談談關於騎士的合約問題
各種消息指出 "球團以留下大部分人為大原則" 以及 "所有FA都願意留隊"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 球團選擇要留下哪些人 而不是球員要不要留
1.關於LOVE 最新的情報已經有了
騎士隨隊記者最新文章
"LOVE表態留騎士"
https://twitter.com/AmicoBasketball
Kevin Love has indicated to Cavs recently he plans to return.
Cavs also hope to execute Brendan Haywood contract trade quickly after July 1
實際上 這是合理的 因為騎士球團對於LOVE的合約
最高願意開到110m/5y 這合約其實算很有誠意留人 LOVE願不願意接受 就看他自己了
現在看來是願意接受
而且 其他球隊 湖人 超賽 是否願意開到這麼高 也還不知道
但不管如何 真正要簽約 還是會等到0701開市之後)
2.關於香坡,球團計畫是要留,預算大約均薪600-800萬
3.關於TT,這應該會留,大概會開每年15-17M的均薪
4.關於JR,球團原本到底要不要留,我不確定,但最新消息傳出來是JR想找一份800萬的
合約,我猜球團現在可能有些掙扎,最終選擇讓JR去找到更好的歸宿,不無可能。
5.關於LBJ,球團當然會留,大概就是領跟去年一樣的價碼,在簽一個1+1,
好啦 說到這邊 全部都要留?? 那 算一算 騎士的薪資跟本爆錶了
沒錯 正如你所猜的 確實爆錶
大概會來到90M左右
而今年的薪資上限是66M 豪華稅門檻是81M
也就是一定超過豪華稅的
但騎士老闆出了名的願意撒錢,也不只一次在球迷或者記者面前公開說,花多少錢都願意
只求替克里夫蘭贏得冠軍。
至於是否真如此,就看下去吧。
PS.補上NBA GM板 各種鳥權的定義
大鳥條款(LARRY BIRD EXCEPTION)─
這應該是大家最熟悉的一條。符合這個條款的球員在CBA 中被稱做『具大鳥條款資格
的自由球員』( Qualifying Veteran Free Agentss ) 。這個條款使球隊能夠超過他們的
薪資上限,在某一原本屬於其球隊的球員成為自由球員的時候以該球員的最大薪資簽下他
。而這個自由球員必須滿足下列條件:在球隊中打滿至少三年,且不是被球隊放棄或是交
換球隊之後所成為的自由球員。這意味著一個球員可以擁有『大鳥權利(Birds rights)』
─在簽了三次一年份合約、簽了一次最短長度為三年的合約或是任何其他種長度的合約組
合之後。這意味著當這個球員被交易了之後,他的『大鳥權利』也隨著他被交易到另外一
隊,而另外一隊就可以用大鳥條款來跟這個球員訂定新約。使用大鳥條款所簽的合約,長
度上限為七年,每年的漲幅是12.5% 。這個條款會被叫做大鳥條款的原因是,Celtics 是
第一個被允許超過他們的薪資上限而留下他們球隊的自由球員的隊伍,而這個自由球員名
字叫Larry Bird。
使用大鳥條款的球員另外還有一項最大薪資上限的限制。如果有一個第一輪選秀而且
剛跟球隊結束了三年新人合約的球員,他的隊伍並沒有使用他們的選擇權(opition) 延長
該球員的合約一年( 就是第四年 )( 詳見問題38 ),那麼大鳥條款將不能使他的第四年薪
資大於他原球隊使用選擇權在第四年的最大薪資。
早鳥條款(Early Bird Exception)─
這是一個比較沒有辦法提供像大鳥條款那樣的薪資,但形式卻跟大鳥條款很像的條款
。符合這個條款引用條件的球員在CBA 中稱之為『有早鳥條款資格的自由球員( Early Qu
-alifying Veteran Free Agents)』。使用這個條款,球隊可以與該球隊今年的自由球員
以他前一年薪資的175%或是前一季的平均薪資續約( 看哪一個額度比較大,詳見問題22中
有關平均薪資的定義 )。援用早鳥條款一定要該球員在如同大鳥條款的限制( 不被球隊放
棄且在兩年後約滿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下打了兩年球( 這使得這個條款的使用受到了限制
─通常比較好的情況是以比較低的薪資先動用選擇權將球員留下來一年,而下一年就可以
使用大鳥條款簽下七年的合約。) ;早鳥條款合約最長長度是六年。如同大鳥條款,早鳥
條款每年的漲幅也是12.5% 。
非鳥條款( Non-bird Exception )─
可以援用這條條款的球員CBA 中稱之為『無大鳥條款資格的自由球員( Non-Qualifyi
ng Veteran Free Agents) 』。這樣的定義是相對於『有大鳥條款資格的自由球員(Quali
fying Veteran Free Agents,詳見大鳥條款) 以及有早鳥條款資格的自由球員(Early Qu
alifying Veteran Free Agents,詳見早鳥條款) 。這個條款允許球隊可以與該隊上已約
滿的自由球員重新簽下一個第一年薪資為該球員前一年薪資的120%或是前一年最小薪資的
120$─視哪一個額度較大而定,不管簽約後是否超過薪資上限。而使用非鳥條款的合約,
每年漲幅最大為10% 而合約長度最長為六年。
這邊必須特別提一下 上面的都是舊版的CBA
新版的CBA對於簽約的年限長短還有每年的漲幅有一些更改
如下:
2005年版CBA:有鳥權的球員可以簽下六年,每年增加 10.5%的合約,其餘球員則
是五年8%漲幅的合約。頂級合約依照合約年期不同,大約會佔薪資
空間的25%、30%和35%。
2011年版CBA:有鳥權的球員可以簽下五年,每年增加7.5%的合約,其餘球員則是
四年4.5%漲幅的合約(包括先簽後換的交易)。頂級合約和2005年
版 CBA相同,不過走完新秀合約的球員,在符合某些條件下,最多
可以增加 30%的薪水。最低薪資和新秀薪資架構被凍結在2010年到
2011年球季的水準,直到收益增加到減少的部分,讓全部制度按比
例減少到12%。
※ 引述《RodrigueZ810 (裝小維)》之銘言:
: ※ 引述《ChrisDavis (工業電風扇)》之銘言:
: : 就在James確定跳脫合約之後
: : 騎士這季成為自由球員的有
: : LeBron James
: : Kevin Love
: : J.R. Smith
: : James Jones
: : Kendrick Perkins
: : Tristan Thompson
: : Iman Shumpert
: : Matthew Dellavedova
: : 只剩下
: : Kyrie Irving 14.7M
: : Anderson Varejao 9.6M
: : Brendan Haywood 10.5M
: : Timofey Mozgov 4.95M
: : Joe Harris 0.84M
: : Mike Millar 2.85M
: : Haywood的到期約應該會拿來進行交易操作
: : 畢竟10M的到期約不是到處都有的
: : 騎士有將近40M可以進行自由市場上的操作
: : 而LBJ會在新的CBA之下,騎士願意端出多少$$簽回也是重點之一
: 借標題一問
: 詹皇是裸簽回騎士隊的,去年討論時也說他簽1+1是想取得早鳥資格簽最大約
: 就我所知必須要待兩年才有早鳥的資格
: 早鳥條款(Early Bird exception)是一個有關於NBA各球團與球員之間簽下無視球隊薪
: 金上限合約之特例條款的一種。與拉里·伯德條款內容大致相同,是可以讓球團無視球隊
: 薪金上限簽下球員。
: 此條款除了球員必須是在所屬球曾經效力超過兩年以外,期間也不能被所屬球隊揮棄
: (waive)或者以自由球員身份加入別的球隊
: 因此詹皇是沒有鳥權的
: 沒有鳥權不就無法無視薪資上限與母隊續約嗎?
: 而鳥權也是占薪資空間的
: 換言之以騎士現在的薪資結構不放棄TT或Love的鳥權似乎無法簽回詹皇吧?
: 但是詹皇會這樣跳出應該不至於這樣吧!請問是什麼條款讓騎士可以留人呢?
: 還是可憐的詹皇不小心跳脫合約導致騎士無法續留只能被迫轉隊惹?
作者: dogisburning (薄皮嫩雞)   2015-06-29 12:31:00
推好文
作者: momowawa1981 (只剩刻骨銘心)   2015-06-29 12:34:00
長知識推
作者: Liaocavalier (Liao272727)   2015-06-29 12:49:00
TT簽來當板凳實在太貴了......怎麼辦
作者: eeqqww112233 (酒桶)   2015-06-29 12:59:00
pro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5-06-29 13:11:00
作者: RodrigueZ810 (裝小維)   2015-06-29 13:14:00
謝幫解答
作者: chaocheng812 (Charlie)   2015-06-29 16:11:00
好清楚 但是酸酸對這種文沒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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