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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antora (老溫) 看板: Celtics
標題: [專欄]Sharman恩仇錄(2/7)披綠衫
時間: Mon Aug 31 21:13:22 2015
完整圖文版本:http://www.sportsv.net/articles/18803
出生德州Abilene的Bill Sharman小時後就跟著父母搬遷到了加州的Lomita,這裡離湖人
隊未來大本營所在的Inglewood只有不到20英里的距離。
「我們沒法讓他上場打球,因為他實在太矮小了。」幼年同伴Bobby Riggs說。在Lomita
長大的Sharman又瘦又小,讓他一直無法到街頭球場上與朋友打球,於是,他的父親在自
家後院裝了籃框讓Sharman能夠獨自在家練習,每天,Sharman下課後都要練投幾個小時,
即使天黑也不休息。
直到九年級,Sharman才有機會進入校隊,並幫助Norbonne高中拿下州冠軍,隔年在他再
次幫助學校拿下冠軍後,由於父親工作的緣故,全家才搬遷到Porterville,一個距離洛
杉磯約160英里的小城。
「我的父親是洛杉磯考察家報(LA Examiner)的經銷商,在我十年級時,報社給了我老
爹Porterville地區的經銷權,」Sharman說。「結果,由於Porterville高中的球季是在
Norbonne高中結束後才開始,於是我在高中四年裡拿下了五次州冠軍。」
優異的球場表現,讓Sharman拿到了十五間大學的入學許可,除了籃球,他同時也打棒球
、美式足球、網球、拳擊,同時還是田徑選手。他曾經在一天之內先在早上贏了兩場田徑
比賽,下午贏得網球賽,晚上再代表棒球隊掛帥主投贏得勝利,是個十足的高中風雲人物
。高中畢業後Sharman立刻與女友完婚,並決定先加入海軍服役。兩年後,Sharman進入家
鄉附近的南加大就讀,各項運動都相當在行的他同時入選了棒球、網球與籃球校隊。
大學兩度入選全美明星,但大四那年的春天Sharman被布魯克林道奇隊選上,並提出一萬
兩千美金(另一說為一萬五千美金)的簽約金,早婚已經成了父親的他在金錢壓力下決定
提前離校投入自己的棒球事業。
「我一直想:『能成為大聯盟球員是最棒的。』」Sharman說。「在當時棒球員的名聲與
收入都比籃球員好得太多了。」
就像在Bob Cousy的選秀故事中提過的,當時的NBA風雨飄搖且有多個職業籃球聯盟相互競
爭,大學籃壇所受到的注意還遠勝於職業籃球,也因此大學球員對是否轉入職業都有頗多
顧忌,相較之下,發展較早的美國職棒顯得更有保障,也成為Sharman的首要選擇。
只不過,身處名門的道奇隊,擔任外野手的Sharman前方有許多知名球員擋道,雖然之後
兼練三壘手,但他一直無法在棒球圈裡有突破性的演出。
出身當時非屬主流西岸籃球圈,同時也由於他的職業棒球員身分,讓Sharman直到第二輪
才被華盛頓國會隊(Washington Capitols)所挑走,而為了爭取Sharman,國會隊也將薪
水從一開始的四千塊美金提高到九千美金。別看這價碼以現在的標準只是零頭,當年NBA
一線球星也不過一萬多美金年薪,而Sharman的年薪更是跟同年以第一輪第三順位入選的
Cousy的價碼相同,但那可是Cousy與三城黑鷹隊錢鬥許久後才獲得的價碼。
衍生閱讀:庫西的錢鬥 http://vantora.pixnet.net/blog/post/56415212
在國會隊時期,Sharman最著名的事蹟就是他與第一位踏上NBA球場的黑人球星Earl Lloyd
之間的友誼。雖然NBA史上第一個打破種族隔離跨入NBA的黑人球員是塞爾提克老闆
Walter Brown力抗龐大壓力下在1950年選秀會上第二輪第一順位挑上的Chuck Cooper,但
因為賽程安排的緣故,國會隊在第九輪挑上的Lloyd反倒超前Cooper一天成了第一位踏上
NBA戰場的黑人球員。
這一年,除了選秀會上的Cooper與Llyod外,尼克隊也在暑假期間簽下了哈林籃球隊的
Nat Clifton,而球季中三城黑鷹隊則簽下了中前鋒Hank DeZonie,讓NBA正式跨越了種族
藩籬。
也許是同樣身為菜鳥,Sharman很快的跟Llyod成為好友,跟當時大多數的黑人相同,出身
貧苦的Llyod雖然擠身職業籃壇,但經濟依舊拮据,是整隻國會隊裡唯一買不起代步車的
球員,於是,Sharman成了他的專屬司機。
「當你一輩子都被當成四等公民對待,那種不安深深的崁入在你的內心深處。加入NBA對
我有極大的啟發,發現白人跟我們沒有特別不同,而我也證明自己能在NBA中生存。」出
生在維吉尼亞州的Lloyd從小到大學都在黑人學校就讀,NBA是他第一次有機會真正接觸白
人世界。「每天Bill開車接我去參加練習,並開車送我回家,真的很難用言語形容這舉動
對我的意義有多重大。」
「打從訓練營的第一天起,Earl跟我就成為好友,」對加州長大的Sharman而言這卻是再
自然也不過的事情。「我只是很訝異NBA當時居然沒有任何的黑人球員,因為從小在加州
就是跟這些黑人小孩一起打球長大。」
從國會隊在這個球季的境遇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當時的大學球員會對進入職業籃壇如此猶豫
。當時雖然沒有球隊專機,但大多數的球隊在遠程的比賽裡都已經開始搭乘客機旅行,但
國會隊兼任總教練的小前鋒Bones McKinney有飛行恐懼症,因此全隊只能搭乘火車或是自
行開車前往,讓Sharman的NBA初體驗跟打職棒小聯盟沒兩樣。儘管身為菜鳥,Sharman每
場平均12.2分在全隊只落後給主控Fred Scolari的14.7分,但趁著棒球季空擋打籃球的
Sharman這季只打了31場比賽,不是他打得太爛或是分心在棒球場上,而是在1951年1月9
日以74:102慘敗給費城勇士隊後國會隊就宣告解散,以10勝25敗的成績提前解數球季。
當國會隊解散後,NBA當局立刻舉辦了擴張選秀來分配國會隊球員。塞爾提克挑選了兼任
教練的小前鋒Bones McKinney以及後衛Frank Kudelka,而Sharman則被韋恩堡活塞隊(現
在的底特律活塞隊)給挑走,但原本就對職業籃球不甚有信心的Sharman拒絕向活塞隊報
到,選擇專注在自己剛起步的棒球生涯上。
當時,大多數的NBA球團都相信Sharman將不會再重返藍球場,此時,唯有塞爾提克的總教
練Auerbach沒有放棄希望。那年的活塞隊雖然在例行賽中以每場籃板居聯盟之冠,但季後
賽卻不敵羅徹斯特皇家隊的中鋒Arnie Risen與大前鋒Jack Coleman的禁區威力,於是活
塞隊將目標放到了塞爾提克一年前的選秀狀元Share身上。
Share就讀的Bowling Green大學雖然位於俄亥俄州,但距離印第安納州的韋恩堡只有88英
哩,看似不遠但這卻遠超過區域選秀的50英哩上限,雖然活塞隊試圖推動擴大區域選秀的
範圍,但卻遭到其他球隊否決,最後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塞爾提克在1950年選秀會上挑走了
打破Bowling Green校史得分紀錄的Share。但塞爾提克在選秀會後卻沒能順利的簽下
Share,反而讓他決定出走到原本屬於NBA但轉會到國家職業籃球聯盟(National
Professional Basketball League,NPBL)的滑鐵盧老鷹隊(Waterloo Hawks)。一個球
季過去,NPBL也宣告結束,這下卻惹出了番爭議。
衍生閱讀:拒絕Cousy的總管 http://vantora.pixnet.net/blog/post/56264001
雖然NPBL即將要關門大吉,但Share終究還是塞爾提克挑選的球員,於是絞盡腦汁的活塞
隊將算盤打到了老鷹隊頭上。由於NPBL的球季結束時NBA還在進行例行賽,於是活塞隊跟
老鷹隊達成協議,以兩萬美金的代價買下了Share,並提供一紙一萬美金的合約簽下Share
,準備大搖大擺的讓Share上場。這種旁門左道的方式當然惹怒了塞爾提克,老闆Brown向
NBA當局提出了抗議,NBA當局也判定塞爾提克依舊保有Share在NBA的權利,禁止Share穿
上活塞隊球衣登場。
這下,已經花了三萬美金的活塞隊只能乖乖與塞爾提克坐上談判桌,終於雙方在球季結束
後的四月底達成協議,活塞隊送出了兩位球員到塞爾提克換取Share的所有權,一位時從
NPBL另一支球隊西伯根紅人隊(Sheboygan Red Skins)手中以一萬五千美金買斷合約的
六呎五吋中鋒Bob Brannum,另一位則是季中在擴張選秀以三千美金標下的Sharman(當時
的擴張選秀由聯盟訂定身價用以彌補收攤球隊的虧損),為了Share活塞隊總共花了四萬
八千美金。
Brannum是否在此交易中有些許爭議,根據Basketball-Reference.com的紀錄,紅人隊在
1950年9月23日將Brannum給賣給了塞爾提克,因此不可能包含在此交易之中。如果以波士
頓環球報的報導為基準,其中一篇在NPBL收攤前一個月暗示Brannum可能下季成為塞爾提
克球員,但沒有提及背後的原因。一個月後的另一篇報導則提到活塞隊在向滑鐵盧交易
Share時Brannum的名字也在交易中被提及,但該篇報導也表示塞爾提克有可能自行向滑鐵
盧買下Brannum。
不過根據NPBL的統計數據,Brannum當時還是紅人隊的球員,並不屬於滑鐵盧老鷹隊所有
,他每場可以攻下19.0分是聯盟得分王,單場攻下45分則是單季次高紀錄。
另外,Celtics-Nation.com曾經在2004年專訪過Brannum,專訪中提及1950年10月14日塞
爾提克將Share的簽約權送往活塞隊交易Brannum與Sharman,但這明顯的與史實不符,因
為不論Brannum的合約狀態,此時Sharman還是國會隊的菜鳥,當然也不可能成為交易的籌
碼。
而在環球報專欄作家Dan Shaugenssy的「Ever Green」(在二十年前,這本幾乎是塞爾提
克隊史的聖經)裡則有兩種不同的說法,在前面的概述裡用的是普遍的Brannum搭Sharman
版本,但在後面的細節裡則提出了Auerbach先與活塞隊達成用Bob "Gabby" Harris與一個
未指名球員交換Share簽約權的說法,之後不願意向活塞隊報到的Sharman才被加入交易之
中。但如果細究Harris在1950-51球季就已經替塞爾提克效力,而根據
Basketball-Reference.com的紀錄,他是被用來交易Dick Mehen,也大幅降低了被放在
Sharman交易的可能性。
雖然各家媒體的報導落差頗大,密爾瓦基日報在1951年12月4日就曾經將活塞隊交易Share
的曲折過程寫成報導,而Brannum就已經出現在這筆交易之中,1963年波士頓環球報在檢
討第一輪選上的中鋒Bill Green時也提到了將Share換成Brannum與Sharman的往事,漸漸
的,這成了比較普遍的交易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