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an60506 (alan60506)》之銘言:
: 小弟第一次發文 想請教各位一下
: 當時剩下八秒多 灰熊差快艇三分
: 為什麼river 要讓 球員去犯規
: 這樣不是讓對面暫停時間又得兩分嗎
: 為什麼不守三分 (是怕又被黑嗎)
: 三分就算進了 也有延長 或是絕殺機會
協志好 仁甫好 少偉好 孟哲好 英九好
各位NBA版的鍵盤教練 鍵盤球評 鍵盤球員 大家好
這個play其實考慮得算是很周全了
首先要知道一個大前提:
球權在自己手上才比較能掌握這場比賽的未來
當時終場前八秒多
河流下達的犯規戰術主要有三點考量
1.如同原文推文裡說的
灰熊後場的罰球命中率實在太高
如果到時候三分球出手不小心犯下去就不是罰兩球可以解決
而且當時已經進入加罰狀態
甚至最衰甚至有四分打的可能
2.小加索的籃板能力
與其讓灰熊孤注一擲的三分球
讓小加索在籃下搶進攻籃板
甚至還有可能第二次出手三分球的機會
不如讓他遠離籃框穩穩的罰球剝奪他進攻籃板的機會(罰球雖然也有但是機會很小)
甚至今天小加索罰球狀況並不好
3.快艇今天的罰球狀況正絕好調
今天全隊罰球命中率近九成
球發出來掌握在自己手上要從保羅船長手上抄到球也太難
總之就是老話一句
球在自己手上才能掌握整場比賽的動向
球在對方手上會發生甚麼事情誰都不知道
當時的情況下老河流自然不會選擇這種聽天由命一翻兩瞪眼的情況發生
個人認為這戰術真的值得學習並且反應很快
不知道各位鍵盤教練 鍵盤球評 鍵盤球員有甚麼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