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刪文條件有較詳細之說明,請參考

作者: laigei (我是阿嘟嘟)   2015-12-10 17:05:24
1.一人一日發文總數五篇,多者刪除.(分身視為同ID,自刪文章亦算.)
2.無意義之球員文。爭吵、離題、引戰、人身攻擊、無關NBA
3.使用錯誤分類、任意更改標題者.
4.無意義之炫耀、喊戰、閒聊等似連線版文章。(認定標準參考其他補充事項)
5.討論串已S者,請勿回覆.(仍可推文討論)
以上是原板規一之刪文原則、經與版主群討論後決議細定刪文規則分類,如下。
基本上依然保留讓版友發揮討論的空間,但若下面有爭吵情況發生,會視情況處理
近期[討論]分類易刪除文章可歸類以下10點,刪文原則試行2周,若可施行即更新版規。
並非發文觸到以下10點就會被立即刪文,請勿誤會,是當有發生爭議才會規範,
往後刪除附註會較詳細,如: (已被laigei刪除) <laigei> 1-2. 個版閒聊文
若發生以下10點狀況,版主群可視情況刪除、並標註刪文註解於標題,感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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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因發文規則: 包含分身,自刪,轉文,被版主砍文,1人1日 發文總數限制5篇
         新聞沒附連結、發文未滿150字、標題格式錯誤、無關NBA文。
1-2. 個版閒聊文: 討論內容不足、無數據參考、無根據之閒聊文、心得薄弱等。
1-3. 球員比較文: 蓄意針對兩名以上現役球員比較,於文章內辯論造成爭吵者。
1-4. 如果如果文: 加入過多假設性、不可能發生、如果成分高、臆測幻想文者。
1-5. 張飛打岳飛: 抓兩位不同年代之球員做無意義、現況就是無法比較結果者。
1-6. 蓄意爭吵文: 發文攻擊、造成後續討論無法聚焦、模糊焦點,造成爭吵者。
1-7. 重複新聞文: 包含情報、台灣媒體、陸文(虎撲)等等出數,但內容雷同者。
1-8. 造神台媒文: 台灣媒體新聞或專欄、加入過多情感,背離外電原意太多者。
1-9. 引戰反串文: 經舉報有抓到反串事證、試圖分化兩派球迷試圖引戰爭吵者。
1-10.沒梗系列文: 系列文討論到後來已經沒梗還回文,後幾篇的討論性不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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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adowDancer (XD念著倒必何又你)   2015-12-10 21:08:00
本版廢文太多,規定嚴一點好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2-11 12:36:00
推 這麼快就想鬥板主 不累喔
作者: lovelebron24 (2016 Hail LBJ)   2015-12-14 11:37:00
再濫用自由心證阿
作者: supertyphoon (交李資勝)   2014-01-20 15:13:00
竹科真der是垃圾集中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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