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be、詹皇的刺青不能用?2K16被控侵權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美國電玩公司Take-Two近期在電玩遊戲NBA2K中,因模擬球星樣
貌,將刺青也納入遊戲中,包含布萊恩(Kobe Bryant)及詹姆斯(LeBron James)身上
的紋身,因此惹上智慧財產權官司。
雖然美國刺青版權問題還有待法庭決定,但Solid Oak Sketches公司認為,刺青藝術家的
作品是種「繪畫、圖形及雕塑作品」,值得法律保護,且Take-Two未經藝術家許可而將刺
青放入NBA2K,需賠償至少8個紋身圖形的智慧財產權。
去年九月時,Take-Two公佈已售出400萬份的NBA2K16,若此訴訟想尋求和解,所有侵權加
上損害賠償,每個侵權需賠償的金額高達15萬美金(約台幣503萬元)。
其中較有爭議的為Kobe右臂上的皇冠及蝴蝶圖,以及詹姆斯左臂文字「Hold My Own」,
另外身上有刺青的球星還有布雷德索(Eric Bledsoe)、小喬丹(DeAndre Jordan)和馬
丁(Kenyon Martin)。
圖片支援:
http://i.imgur.com/pRZF5Q7.jpg
http://i.imgur.com/UbO5bLR.jpg
http://i.imgur.com/zYsftG8.jpg
http://i.imgur.com/CpTRpaa.jpg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59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