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缺乏激烈對抗 當前的NBA是一種娘炮運動嗎

作者: youhow0418 (ㄈ87b3)   2016-02-27 18:21:27
缺乏激烈對抗 當前的NBA是一種娘炮運動嗎?
諜報
近期,NBA名宿Gary Payton在推特上說,他無法在如今這麼軟的環境下打球。我根本沒法
在這個充斥著軟蛋的年代打球。否則,我全部的收入都得拿來繳納罰金了。哈哈!
這並不是第一次有人表達這樣的觀點。自從2005年NBA取消handcheck之後,就不停有人批
評NBA對抗下降。Mourning也說,如果Jordan放在當前的環境下,場均可以得到50分。
現在的規則下球員之間不能有太多的身體接觸,所以他會得到很多罰球。
Horace Grant則說,現在兩連冠的熱火根本無法和Jordan的公牛相提並論。Jordan放在現
在能場均砍下45分,是James和Kobe不能比的。
那麼,當前的NBA真的是一個對抗的低谷嗎?
對抗的激烈與否,可以從攻防回合數、投籃次數、投籃命中率等要素大致判斷。
投籃命中率方面,NBA從1957-58賽季開始場均投籃次數超過100次,到1967-68賽季一直穩
定在這個數字。但此後,場均投籃次數穩步下降,到1980-81賽季,投籃次數跌破了90次
。到90年代後期,投籃次數首次跌倒80次以下的低谷。
本賽季NBA場均投籃次數是多少?84.3次。在1993-94賽季之前,NBA任何一個賽季的場均
投籃次數都比這高。跟80年代以前相比,這節奏簡直是自行車對比小轎車。
從場均得分來看,1984-85賽季,NBA場均得分為110.8分,命中率49.1%。而在1983-84賽
季,活塞 vs 金塊的一場季賽,三延長打出了186:184的比分。本賽季,NBA場均得分為
101.8分。
此外,本賽季NBA場均回合數95.5次,而在80年代以前,NBA場均回合數超過100次是家常
便飯。而在ABA的1970-1971賽季,場均pace達到史無前例的111.1。直到1987年,NBA的場
均pace才降到100以下。
如果現在的NBA是娘炮籃球,那麼,80年代前期的NBA是不是嬰兒籃球?
當然,你可能會說,投籃次數多節奏快不能代表對抗不激烈。但你只要翻一翻就錄像就知
道,當時NBA的防守確實比較鬆散,對抗比現在要軟很多。在六七十年代,很多比賽的風
格都是像當時的尼克一樣,進攻滿是水銀瀉地的多次傳球。也是因為當時對抗強度不高
,才能有Maravich這樣運球如跳芭蕾舞般優雅的球員。那時候,所謂在天上打球的球員也
不是太多。
Naismith發明籃球時,強調了兩條重要的原則:整體性及非身體接觸。
這其中,他制定的最原始十三條籃球規則裡,第五條為,不允許球員用肩撞、手拉、手推
、手打、腳絆等方法來對付另一方的隊員。任何隊員違反此規則,第一次被認為是犯規,
第二次再犯規,就要被強行停止比賽,直到命中一個球後才能重新上場參加比賽。如果有
意傷害對方球員,就要取消他參加整個比賽的資格,且不允許替補。
從籃球創立之初,它就沒有被注入對抗激烈的元素。
事實上,NBA對抗最激烈的時段,應該是在1995年到2005年。這段時間,NBA場均投籃次數
都在80次左右,有些年份還跌倒80次以下。而那個年代,NBA的防守確實比現在粗野地多
。在Reggie Miller著名的第四節25分以後,作為對手的Ewing賽後說:他那時早已癲狂,
我們該給他個惡意犯規讓他清醒清醒,可惜我們沒有。
所以,如果NBA的風格有所謂的本源的話,那絕對不是對抗強烈。覺得是的人,概念裡的
NBA也許只是1995-2005年這段時間。在NBA將近70年的歷史裡,起碼有五分之四的時間,
比賽對抗比不激烈。儘管,80年代有壞孩子軍團臭名昭著的故意犯規,有McHale著名的晾
衣繩犯規。更早的時候,NBA也有一些著名的衝突事件。但比賽整體並不算激烈。
另外,激烈的對立面,不應該是娘炮。把與激烈對立的風格貼上娘炮的貶義標籤,是一種
審美上的專橫。如果,激烈的反面必定是娘炮,體育世界有一半的運動都是娘炮運動。像
網球、羽毛球這樣沒有任何身體對抗的運動也是娘炮運動?像撞球、高爾夫、射擊這種打
完一場都不喘氣的運動,也是娘炮運動嗎?每一項運動都有它的規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
移。籃球本質上就不是拳擊比賽,是通過技戰術之美,而非暴力對抗吸引觀眾的。
宣揚籃球是一項激烈對抗運動的,主要是上一代的名宿(既得利益者),以及新聞媒體(
對美國文化精神的傳播)。當年NBA官方讓區域聯防合法化後,O'Neal直言這很噁心。
這跟Payton抱怨的性質是一樣的。
規則及環境的改變動了他們的奶酪。而名宿的話通過大眾媒體,可以無限放大。相比之下
,大部分讀者不過是沉默的螺旋。大多數時候他們都被動地接受媒體的觀點,並沒有獨立
思考能力。
儘管如此,NBA官方其實並不喜歡那種激烈對抗的比賽。因為這破壞了球的運轉,影響了
技術動作的完成,造成節奏滯澀緩慢。觀賞性及票房因此受到明顯的傷害。儘管NBA強調
對巨星的個人包裝。但是,這種包裝並不是通過增多個人單打實現的。要知道,個人與團
隊並不矛盾。魔術師時代的湖人、MJ時代的公牛團隊能力登峰造極,也沒影響巨星的個人
發揮。
所以,NBA近幾十年來的規則修改,大多都是朝削弱對抗而非強化的方向發展的。
我們現在所熟知的惡意犯規規則是在1990年出台的。普遍認為,這個規則直接針對活塞
壞孩子軍團。當然了,80年代不僅僅是壞孩子喜歡用惡意犯規動作破壞對手進攻。
McHale對Rambis也有著名的晾衣繩犯規。
在此之後,禁止handcheck、允許區域聯防、取消非法防守規則、防守三秒的出臺本質上
都是為了讓比賽更流暢,降低對抗及個人單打。這裡面,區域聯防的實施及非法防守規則
的取消,直接目的是為了減少個人單打,增加球的運轉。因此,這和減少對抗的目的是相
通的。
關於非法防守規則對比賽的影響,蘇群在他的文章裡有闡述過:
2001年大郅去NBA前,我曾和小Nelson一起吃飯,當時我向他請教非法防守到底怎麼回事
。他在飯桌上向我演示,把半場劃出好多個小方格,就像我們中國象棋的棋盤,他說,防
守隊員和被防守隊員的距離,不能隔開一個方格,否則,達到3秒鐘就要被吹犯規。
小Nelson說,這條規則太複雜,三分之二的球員直到退役時都沒有搞明白,他們惟一能做
的正確的選擇,就是緊緊跟著他要防守的人。當時,非法防守第一次會被警告,第二次要
讓對手一罰一擲。
當非法防守規則被取消,聯防合法化,比賽中就有更多的協防。在這種情況下,一味單打
便不是明智的選擇。球員會選擇更多傳球調動對手的防守。比賽也因此有更多的整體性。
規則的修改可以說立竿見影。2005年以後,不少進攻節奏較快的球隊—— 馬刺、勇士、
熱火、太陽、湖人——或者登頂,或者風靡一時。而NBA官方最不願看到的,便是2004年
活塞登頂,以及2005年馬刺與活塞的總決賽。那是登峰造極的票房毒藥及收視率噩夢。而
在那以後,不少年份的總決賽收視率都迅速攀升。這才有2014年NBA的轉播大合同,以及
隨之而來的工資帽大幅度提升
http://sports.qq.com/a/20160227/009887.htm
作者: homechen1990 (包溫)   2016-02-27 18:48:00
貴古賤今騎士來囉~!! 我就是喜歡Dr.J咩 怎樣!?
作者: popstarkirby (有梗的POP)   2016-02-27 19:17:00
老人一直刷存在感
作者: s90071s90071 (s90071s90071s)   2016-02-27 19:29:00
推!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6-02-27 19:37:00
根本不想看動手動腳的比賽50年後還是會有人說90年代最強的 別太在意
作者: LOVEMOON3427 (沒看過落枕嗎...)   2016-02-27 21:43:00
不就真的娘泡嗎|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6-02-27 22:32:00
愛看對抗或防守都是個人喜好,只是有些好像覺得不動手動腳就不是籃球的,真的是貴古了
作者: momowawa1981 (只剩刻骨銘心)   2016-02-28 00:27:00
講的好man結果三打三摸一下就叫犯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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