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裁判請進

作者: monmo (Gentleman monmo)   2016-05-03 16:28:37
※ 引述《nameless22 (好像在飛翔)》之銘言:
: ※ 引述《aroyneil8256 (方向 )》之銘言:
: : 在任一方發邊線、發底線球,
: : 裁判應「主動」要求防守者,
: : 退離執行發球者「2步以上」;
: : 假如裁判沒有提出要求,
: : 執行發球的球員可以要求裁判協助驅離防守者保持距離。
: 我是不清楚NBA有沒有這項規則
: (從網友回應的NBA規則裡面是沒有看到)
: 但是如果您說的是FIBA規則的話 就只說對了一半
: FIBA 2014 RULES
: 17.3.2 During the throw-in other player(s) shall not:
: o Have any part of their bodies over the boundary line before
: the ball has been thrown-in across the boundary line.
: o Be closer than 1 m to the player taking the throw-in when the throw-in
: place has less than 2 m distance between the boundary line and any
: out-of-bounds obstructions.
: 當發球員發球時 在邊線外的空間不足兩米時 防守者必須離發球者超過一米
: 也就是說如果發球員身後有超過兩米的空間 防守者是絕對可以緊貼的邊線的
: 以上單純對FIBA規則做解釋
除了這點(我同樣也只看到這個FIBA規定 沒找到NBA有沒相關規定或沿用FIBA就不解釋
但就光論這點 所謂的邊線空間不足兩米...在NBA怎麼判定也很微妙
就現場看過幾次球的判斷 NBA主場邊線離後面板凳觀眾席第一排 還真的該沒2公尺
之前也曾出現過防守球員離發球員太近被裁判要求重新落位的例子)
虎撲有人整理了相關片段+NBA規則
當然這不是虎撲說了算 大家可以邊討論邊查閱該作者引用的規則是否屬實
http://bbs.hupu.com/16162758.html
如果這些所謂NBA最新規則屬實
->其實從Ginobili踩線(延誤比賽)開始就要判技術犯規給雷霆罰球
在Waiters出肘之前還發生
->Westbrook跑到界外
->可愛拉Westbrook球衣
然後
->Waiters出肘後還跳起發球
球發出去後
->Green搶Durant球時也有吹判空間
->Adams被球迷擒拿
->另外就個人觀點 雷霆最後爭搶籃板時也肯定有吹判空間(推人打手拉球衣)
只能說討論到最後變成一團混仗 才不過13.5秒雙方為求勝到處有吹判空間
真要論因果關係還真有相罵本得吵
不過球迷不爽可以理解 Ginobili本人也接受說:馬刺不是因為這樣輸球
Popovich更一針見血:反正也不會有什麼改變
雙方好好備戰第三戰才是殘酷的事實呀!
作者: windrain0317 (你在大聲啥)   2016-05-03 16:39:00
討論這個不如討論第一節那種系隊級放槍是幹啥反正贏球誇大點,50億打5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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