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baK (唬爛伯)
2016-05-04 13:52:11※ 引述《TheJim (\~@@~/)》之銘言:
: 各位資深球迷好
: 首先對於出手的犯規連續動作一旦判定成立
: a. 如果不進 則罰2~3球
: b. 如果進 則進算加罰1球
: 就我所知
: 犯規後連續動作的出手被視為比賽還在進行中
: 也就是說 假使有防守球員對於該球做出妨礙中籃的舉動 會被吹判勾天頂(火鍋好像可)
: 該球算進
: 那如果已經吹判犯規之後 進攻球員想做完連續動作嘗試and 1
: 而其他防守球員直接用犯規毀掉
: 這樣會怎麼判定呢?
: 假使犯規只能吹判一次 接下來的犯規不算
: 那我根本不需要勾天頂 直接徹底毀掉就好了
: 當然你可能會覺得 犯規都是吹判在空中出手那一瞬間 可能根本沒時間反應
: 不過也有像鬍子那種歐洲步的第一步就吹犯規了 後面第二步加上籃還是被視為有效
: 這時候可否再犯規毀掉呢?
: 不好意思
: 小弟已經有爬文了 找不到相關的問題
: 如果有重複煩請告知 謝謝
問個比較沒出現過的問題
假設a上籃 b犯規
但在哨響之前c已經在空中飛
響哨之後c賞了一個火鍋 這樣算什麼?
而印象中有一球 有人被犯規之後把球扔出去
爾後BG32直接把球敲飛
如果是有效出手的話
這樣算妨礙中藍外加技術犯規?
如果是無效球的話是不是什麼都沒有事了?
印象中當時板上有人討論 支持方是說
既然無效出手當然攔下來不要讓別人練手感
是這樣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