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說句公道話
馬刺是個強權,也創造過五年以上的盛世
但論及王朝,那就真的不符合資格
為什麼呢?這就有請文字解釋了
王這個字很明顯,意思就是冠軍
朝呢?
古時候的中文字裡,朝跟「潮」是通用的
這可以從山海關一副很有名的對聯得知:海水朝朝朝朝朝朝朝落;浮雲長長長長長長長消
所以朝在這邊等同於「潮」
潮,顧名思義就是潮水
那各位不妨想像一下潮水有什麼特徵?
一波又一波的到來~~
因此它的意思就是指連續
換句話說,我們把王跟朝兩個字結合
得出來的意思自然就是連續的冠軍,也就是連霸
所以,王朝這個詞本身就是指連霸
沒有連霸自然不是王朝
文字本身的定義與解釋就是擺在那
是故許多人說王朝的定義可以不用那麼死板實在是一件荒謬的事
因為王朝=連霸
更何況
憑什麼為了一支球隊去更改自古以來對於王朝的定義?
這樣子 對塞爾蒂克 湖人 活塞 公牛 火箭 熱火等隊公平嗎?
更何況北美另外三個職業運動聯盟NFL MLB NHL對於王朝的定義也都是如此硬的
那NBA又有何資格特立獨行呢?
以上都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