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iendishope (輕舟會過萬重山)》之銘言:
: 他簽下的合約是一加一合約,我們可以合理地說,他只想利用勇士隊的陣容,加上他自己
: ,拿下一座冠軍,他知道這支已經擁有浪花兄弟的勇士隊,無法給他最大的合約,也知道
: 這樣的組合不一定第一年就可以拿下冠軍,所以他簽了一加一,就是說,他連為新城市好
: 好長久打拼的企圖心也沒有。
引言恕刪。
1+1合約有另外一層用意在,是這兩年大幅調升的薪資上限(因為轉播合約的關係)。
14約6700萬
15約7000萬
16約9400萬
17會飆到破億(大約是1億零8百萬?)。
薪資上限重不重要?非常重要,因為NBA球員的頂級合約就是根據薪資上限而來。
以及另一個跟過去很不一樣的制度「簽約長度,一般最高四年,母隊用大鳥最高五年」
Mike Conley的那張五年150M合約就是這樣。
「9年老將,依7-9年計算,
最高起薪為薪資上限的30%,母隊用大鳥條款續約五年漲幅7.5%」
Kevin Durant跟他是同一年,
明年開始是10年老將,可以拿薪資上限的35%,漲幅4.5%,最大四年(祇有大鳥是五年)。
以108M計算,35%是38M,最高四年合約=162M
如果他今年就簽四年約呢?跟Conley一樣的起薪26.5M,但非母隊祇能給四年與4.5%,
這樣下來是「最高四年合約=113M」,跟Conley一比有沒有覺得少到可怕?
所以真正恐怖的是明年的自由球員市場,薪資上限大幅調漲,
06梯以前的10年老將最高起薪將會是38M的時代。
如果續留有大鳥條款(待三年)的母隊的話,最大合約是「五年218.5M」。
那時可能覺得Conley這樣也祇是還好了吧(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