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俠客歐尼爾出現前的禁區霸主

作者: ak0209 (惡夢)   2016-07-11 16:52:48
※ 引述《wanderwolf ()》之銘言:
: 某些人講老巴不是霸主 只是在文字上挑毛病
: 好歹他全盛時期 NBA必須要更改規則來限制他的威力
Five-second back to the basket violation
NBA獨有的背框5秒是為老巴和Mark Jackson改的
為全盛時期的老巴改規則,這段是以訛傳訛
實行的時候是在99~00年球季,2000那年Barkley已經37歲
Mark Jackson也經是35歲,Barkley還是那一年摔傷膝蓋退休
Barkley只在這個規則下打了20場比賽
聯盟為他們改規則的原因。
不是因為他們太強,兩個人都已經是衰退期
主因聯盟的政策方向是加快進攻節奏,這兩個拿球背框最久可以磨到10幾秒
一次進攻時限才24秒
同時配套的還有八秒過半場(最有名的SamCassell 8秒微笑過半場)
犯規後的發球,進攻時限14秒以下 只重計為14秒
(以前是犯規後 進攻時限都24秒重計)
如果以前Barkley、Jackson背框磨到剩1秒被犯規
又重計24秒發球給他們磨,背框沒完沒了
: 對照NBA現役霸主 位置跟老巴有類似的某喇叭
: NBA可是為了他放寬走步規則來增加喇叭音量
: 誰強誰弱?
: 對啦 不同時空背景不能比較
: 至少也要先讓老巴可以多走個兩步不算違例
: 才能夠拿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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