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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草創古早味:NBA是怎麼來的
2016年9月6日 下午4:12
這是十幾年前寫在「圓球城市」網站的稿子。年紀愈大,才愈感受到歷史的迷人和趣味。
今日風行全球的NBA,是怎麼開始的?初期又是什麼樣子呢?其實還蠻有趣的。把十幾年
前的稿子拿出來重新發表,希望不要被認為是在騙點閱數才好(笑);也因為是十幾年前
的東西,所以文中有些事實均已改變,這是要注意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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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寫於200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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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歷史像一面明鏡。也有人說,歷史像一條河流,當你迷惑之時,看看河中的自己
,你會知道自己從那裡來,又將往那裡去。
當然,在學校時讀的歷史,絕不是件有趣的事。不過最近翻閱了幾本NBA歷史書,讀到NBA
草創初期種種,讓我想起中華職籃CBA時的混亂,以及最近剛成立的SBL。其實,有那一個
聯盟在創立時期未曾經過荒謬的混亂?
我不想寫「資治通鑑」式的NBA歷史,但即使是片斷式的回顧過往,你也會發現,古早的
NBA確實有其迷人和趣味之處。即使不能鑑古知今,你也多少能了解,如今已形成龐大帝
國的NBA,草創時竟是那麼艱苦和爆笑。
美國職業籃球的源起
美國之所以有職業籃球的產生,基本上有三個原因,也有其誕生的時代背景。它並不像中
華職籃,是一群老闆坐在房間裡突發奇想之下的「發明」,而是時代背景之下的產物。
第一、當時最受歡迎的職業運動,其實是冰球。但是冰球隊總不能天天打比賽,而場館也
不能每週就打那麼幾場冰球賽,其他時間都空在那兒養蚊子。當時的美國,可沒有人會用
場館辦法會、佈道大會和直銷年會。換句話說,擁有室內球場的球館老闆,例如紐約的
Ned Irish、波士頓的Walter Brown等人,千方百計想盡辦法,試圖每一天都將場館填滿
,否則生意會作不下去。
第二、以籃球而言,當時最受歡迎的是大學籃球,票房相當不錯。但大學明星球員總會畢
業,他們不但需要延長籃球生涯,球迷當然也希望繼續跟隨這群明星球員。職業聯盟的籌
組,可說是勢在必行,也可說是順水推舟。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戰士返鄉,手中有著是無處花的軍餉
,而戰後的美國除了振興經濟之外,歷經戰事的老百姓也期待著更多的娛樂和休閒、享受
。既然有人有錢,自然會有想賺錢的人。
種種現象交錯的結果,埋下了發起職業籃球聯盟的種子。
怪事一卡車
簡單的說,NBA由NBL(National Basketball League)、BAA(Basketball Association
of America)兩個聯盟結合。BAA的多數球隊位於東岸,被視為NBA的法統,NBL的球隊則
多位於五大湖區和中西部(雖說是midwest,但地理位置還是在美國東部)。
由於BAA被視為法統,因此目前「法定」、「官方」的NBA創立年份為1946年,但當時NBL
和BAA根本尚未結合。BAA在1947年首度舉辦季後賽,但不知是那個天才,居然把季後賽的
對戰模式定為東、西區的第一名球隊在首輪互相交手,第二對第二…以此類推,真是標準
的神經病。
更誇張的是,當時籃球場地板都直接架在冰球使用的冰上,如果冰因為溫度升高而融化,
經常搞得地板上都是水,籃球賽成了滑冰大賽。有的場館怕冰融化,因此拒絕開暖氣,結
果球員差點凍死。據形容,當時坐在板凳上的替補球員得戴手套保暖,球迷則得自行攜帶
毛毯進場。
當時每場球賽平均票房只有3000人左右,球員的平均年薪則是3000元美金,由於養不活一
家子人,所以絕大多數球員在球季外都還有「頭路」,否則一家老小會餓死。
這種票房似乎有點遜,於是乎各隊老闆經常不定期的開會,進行「腦力激盪」,想盡各種
辦法,讓職籃比賽更具吸引力。將球賽由40分鐘延長為48分鐘,就是這個時期的提議,用
意是讓球迷花同樣的錢多看8分鐘比賽,「物超所值」,甚至有人提議60分鐘,但後來怕
把球員操死而作罷。
近乎白癡的提案也不在少數,居然有老闆提議,不如仿效棒球的「局」(inning),讓某
隊先攻兩分鐘,再輪由另一隊攻兩分鐘,你說是不是很天才。另有人提議,罰球會讓比賽
中斷,建議將所有罰球全部集中到比賽結束後再一口氣罰掉。幸好這個提案沒通過,不然
今天的NBA不知會變成什麼樣子。
NBA的誕生
1949年,BAA和NBL正式合併,各取雙方名字結合為NBA(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雙方都不吃虧(是不是和中華大聯盟很像?)。第一季共有17隊,分為
三區。
怪事又來了,由於賽程的安排實在太難「喬」,結果有三隊出賽62場、四隊出賽64場,其
他隊伍則打68場。季後賽的賽制採用「單循環」,決定最後的冠軍,也是一絕。
此後數年,NBA各隊處於動盪飄搖的生存掙扎期,球隊數經常在改變。1950年有6隊宣布倒
店,球隊減少為11隊。到了1954年,增增減減的結果,球隊數在8隊穩定下來,東區有
Syracuse、New York、Boston和Philadelphia四隊,西區則有Fort Wayne(活塞前身)、
Minneapolis(湖人前身)、Rochester和Milwaukee(後來遷至St. Louis),其中票房最
好的是Syracuse,每場約5000人進場看球。
這個時期的NBA,財務狀況非常吃緊。所謂的NBA「總部」,其實就是一間辦公室,裡面只
有總裁、副總裁和一個秘書共三人。據說當時聯盟的狀況慘到要向球隊老闆調頭寸,總部
就曾經向活塞的大老闆Fred Zollner借錢,因為活塞當時財力在全聯盟數一數二。
(1950年的明尼亞波里斯湖人隊,來源:維基百科)
這段時期,NBA的場地和規則也歷經了兩個重大變化。第一是1951年,將禁區寬度由6呎增
加為12呎,以因應長人愈來愈高大的趨勢。禁區現在之所以被暱稱為「key」,就是因為
當時禁區呈現罰球圈大於底線寬度的形狀,看來就像一把鑰匙。
第二項,則被稱為NBA史上最重要的規則改變。1954-55年球季,NBA開始採用24秒進攻時
限。這個提案是由當時Syracuse Nationals(雪城國家隊)老闆Danny Biasone所提出的
睿智建議,徹底改變了職業籃球的面貌,Biasone也因為這項功績而入選了籃球名人堂。
早期的NBA球員
現在的NBA球員都有著「街頭」氣息,但要論慓悍,早期的NBA球員才是真正的「流氓」。
最早期的球員中,有不少作戰歸來的退伍軍人,彈性不怎麼樣,火氣可是大得不得了,動
不動就打架,而且他們的打架和現在那種推來推去、互相叫囂的「娘兒們」方式差多了,
拎起拳頭就往對方臉上招呼,把對手牙打掉是常事。
最慘烈的一役,據信是1949年3月26日尼克在麥迪遜廣場花園(Madison Square Garden)
球場出戰巴爾的摩一戰。該役兩隊總共犯了100次規,前後發生三次全員出動的群架,比
賽打了三個多小時,球場上滴了一堆血,你說可不可怕。
當時的球員體能條件和籃球打法,和今日都有著天壤之別。當時每個人都是雙手投籃,一
直到Joe Fulks「發明」單手跳投,同時成為NBA第一個平均單場突破20分的球星,才讓單
手投籃逐漸風行起來。另外,也沒有人會使用背後運球等花俏動作。
(發明單手跳投的Joe Fulks,來源:維基百科)
「鉤射」是當時每個長人的必備武器,因為禁區只有6呎寬,輕輕一鉤就是兩分。能夠在
十幾呎外鉤射得分的,也大有人在。不過,當時中鋒的主戰場反倒在外圍,湖人的
George Mikan是第一個大量在禁區作戰的中鋒,因此也改變了中鋒生態。
第一支換上透明籃板的球隊,是波士頓塞爾提克,那時可是炫得很。1946年11月5日,6-7
的塞隊前鋒Chuck Connors(後來跑去演戲,成了大明星)在熱身時扣籃,將籃板扣碎,
成為史上第一名扣碎籃板的球員。好笑的是Connors當場被老闆釘得滿頭包,因為一塊透
明籃板要3000美元,老闆簡直是痛徹心扉,當下叮嚀絕不可再犯。
另外一件很鮮的事是,早年的NBA球員並不像現在這麼重視「養生」、維持體能,中場在
休息室就抽起煙來的大有人在,賽後就呼朋引伴、包括對手在內,一堆人到酒吧狂飲啤酒
,直到黎明時分,才各自搖搖晃晃的回旅館。在酒吧裡,免不了也要吵一吵、打打架,經
常可以看到一堆NBA球員圍成一圈痛扁仇家的畫面。
如果這些事發生在今日的NBA,總裁David Stern應該已經當場抓狂,從NBA總部大廈上跳
樓自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