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Damnguy melomelomelo

作者: namie810303   2016-11-13 18:05:34
文章代碼(AID): #1O7-smrr
推 Damnguy : 結果都是詹彌自己近來跳針到kobe 顆顆
推 Damnguy : Kobe退休的時候你有哭暈在廁所嗎? 用點腦
文章代碼(AID): #1O99I_yw
推 Damnguy : 就像腿腿幫他護航 真的是反串有成功
→ Damnguy : 真的是一堆腿腿在高潮 一下說是被柯迷霧檢舉的 11/11 00:45
文章代碼(AID): #1O8QeMbu
推 Damnguy : 看到腿腿們拿張伯倫出來嘴就覺得好笑
→ Damnguy : 然後又要歷史定位LBJ只在一人之下 顆顆 11/08 19:13
→ Damnguy : 喔我錯了 想必腿腿們想要的是LBJ可以打到四十超越 11/08 19:14
→ Damnguy : 喬丹當NBA史上第一人
→ Damnguy : 腿腿們天天在開地圖炮就不准別人開地圖炮 好棒
文章代碼(AID): #1O83xkhZ
推 Damnguy : 反串這種東西查一下ID就知道了還是有人天天在反串 11/07 19:17
→ Damnguy : 難得有一篇有KD的文章沒有腿腿們來洗噓 11/07 19:18
→ Damnguy : 看來腿腿們也知道wade犧牲了多少
→ Damnguy : 別這樣打腿腿們的臉,現在的勇士不過是個1-3被逆轉加 11/07 17:00
→ Damnguy : KD這顆毒瘤成不了氣候的。小心被腿迷們黑
※3.發文/推文限制※
2.內容過度簡略或有鬧板行為之文章/推文(認定標準參考其他補充事項)
無意義之球員文。針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引戰。
對板友人身攻擊/惡意挑起集體爭端/披露個資者,若為文章版主得劣文退回。
#1NJaZ_gW (NBA)依此篇投票結果公告,對於沒意義、洗文章就跑的ez討論文,
即使是初犯,也會處以刪文+7日水桶(並記2犯紀錄)
3.不得以看板板面為工具,行惡意攻擊 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
或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對於遭受人身攻擊之板友,若其原
言論並無任何爭議,則板主有權加重攻擊者之處分。
(註:引戰程度嚴重或人身攻擊之藏頭文除刪文外,視同違規一次,崩潰一詞,
     如明確指涉球迷或板友ID,亦為挑起爭端之範疇.)
(2)含負面、不雅等人、事、物。
例如:強暴、垃圾、廢物、毒瘤、智障、懶覺(男性生殖器)、
乙、軟限制(可使用,但請酌量):
12.違規討論板友、推文酸球迷行為
1.限制 7天2次、15天4次、30天7次,違者水桶。
2.超過上述次數限制,水桶規則依序為:1周、1個月、4個月。
3.一句推文涉及板友、球迷 都算1次,同篇超過3句直接1周水桶。
4.4個月為最大刑期,但會與其它違規累加計算
Damnguy板友於一周內4篇不同文章內討論板友推文酸球迷 共10句牽扯球迷且明顯離題
最大刑期為四個月
又於多篇文章用大量的腿來形容特定球迷 雖為軟限制 且nba確實沒有火腿隊
然而使用頻繁已經引起其他板友於下方推文起爭端
且多位板友來信檢舉 經查證確實違反板規
又於推文中稱kd為毒瘤 違反硬限制
而其他板友又以板規3-2 3-3檢舉 經查證確實也有違規之嫌
但觀其過往紀錄 屬於初犯 且違規討論酸球迷板友 也判決達最大限度
因此給於減刑一次
共計違規4個月+大量使用軟限制+硬限制 = 水桶一年
文章代碼(AID): #1O97_j0A
推 melomelomelo: 詹迷真愛反串 11/11 10:56
文章代碼(AID): #1O99I_yw
推 melomelomelo: 果然是詹迷
12.違規討論板友、推文酸球迷行為
1.限制 7天2次、15天4次、30天7次,違者水桶。
2.超過上述次數限制,水桶規則依序為:1周、1個月、4個月。
3.一句推文涉及板友、球迷 都算1次,同篇超過3句直接1周水桶。
4.4個月為最大刑期,但會與其它違規累加計算
3.不得以看板板面為工具,行惡意攻擊 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
或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對於遭受人身攻擊之板友,若其原
言論並無任何爭議,則板主有權加重攻擊者之處分。
(註:引戰程度嚴重或人身攻擊之藏頭文除刪文外,視同違規一次,崩潰一詞,
     如明確指涉球迷或板友ID,亦為挑起爭端之範疇.)
melomelomelo板友於兩篇水桶公告文下 離題帶風向引戰
經板友檢舉且板主查證 兩篇水桶公告者的過往紀錄 為詹迷可能性極低
1 !19 6/17 g6m3kimo □ [公告]melomelomelo skiptomylou momokocty
2 !19 8/29 chanon □ [公告] melomelomelo KobebetterMJ ABCDEFGHHH …
● 3 !1511/13 chanon □ [公告] melomelomelo bambambam
4 !26 2/11 VVVV5555 □ [公告] melomelomelo
且觀察以往水桶紀錄最後一次水桶為2014年 但最後一篇公告文收入進精華區的內容
文章代碼(AID): #1I-VKwhH
判決理由:經版友舉證 此使用者前科累累
     此推文完全與文章毫無關聯 企圖混淆視聽挑起爭端
相關佐證:
推 melomelomelo:我是科迷 不用跟我道歉 剛好反詹
推 melomelomelo:沒有阿 我只戰火迷 除非他是火迷
收入於精華區爭議討論串z-2-9-55
melomelomelo為長期戰特定球迷的累犯
因此不符合緩刑條款
共計 原本違規 4個月+3-3+3-12=水桶一年
Damnguy 判決水桶一年
melomelomelo 判決水桶一年
作者: OGCOGCOGCOGC (吉霸昏!!!)   2016-11-13 18:17:00
超爽
作者: Heimdallwind (Hermes)   2016-11-13 18:29:00
剛出桶的真好意思說,不要到時又哭哭說被針對
作者: winsteadlove (i love winstead)   2016-11-13 18:51:00
這兩個...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16-11-13 19:05:00
照這種速度 長期進出水桶的 應該都要桶到下季了
作者: robert780110 (隆哥)   2016-11-14 09:30:00
沒水準的在罵別人沒水準 優質版風應該說亂源在罵別人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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