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有人說REGGIE JACKSON的大約如果處理掉
對活塞會更好
我就很納悶
當時球員簽大約不是球團自己答應的嗎
但每次到了合約末期
總是可以看到球團或球迷在抱怨某某的大約不值這個價
當然
簽合約大多會溢價
畢竟自由市場不端出比別隊優渥的條件
根本無法在軍備競賽中勝出
在這眾多職業運動當中相當常見
然而
不同於MLB那種動輒七八年,甚至到十二年的超級長約
NBA鮮少簽超過五年
就五年的長度,還能讓球團感到有所損失??
這似乎說不大過去吧
(我的意思是才簽五年的大約也能不物超所值,球團自己要負的責任也頗大)
不管怎樣
我很好奇
歷史上有沒有哪個球員的超大合約末期
(這裡的"超大合約"年限最短就限定五年吧)
還能讓球團覺得物超所值的??
(不限於NBA,如MLB有也歡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