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外絮] Kerr表示應讓落選球員能回NCAA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18-03-07 10:42:17
其實O-n-D要改革可能沒這麼快
目前提到需要改制的包含
選秀改為3輪
延長球團控制年限
被選到的人是否可以放棄報到回NCAA
其中延長控制年限可以增加球團養人的意願,可以學MLB,改成上NBA後可以控制4-6年 (依選秀時年紀 17歲含以下最多6年,18歲5年,19歲以上4年),再設定G聯盟最高年限(4年或年滿2x歲 球團必須拉到NBA 不然球員變FA)
然後薪水同目前,按照選秀順位設定最低與最高。
舉例來說
一個潛力秀17歲被選走。球團可以培養他1-4年後把他拉上NBA。培養期間領按照順位的薪水 ex 首輪 100-200M
次輪10-50M
然後因為球團多付出了培養的心力與薪水。所以待他上NBA層級後球團可以控制他最多6年才讓他成為RFA
以小米粒等殞落的新星為例,雖然晚了2年領高薪,但是多了幾年可以培養球技,不至於上NBA就顧開特利 身體也還沒ready
選秀順位較後面的球團也可以從高三/高四生中挖掘璞玉
間接減少坦隊
至於回到NCAA可能要明確規範只有落選新秀可以回到NCAA.
至少也要規定放棄報到的球員日後只能回到該隊,還有相關的補償
不然會出現類似實質上的逆指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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