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奧斯卡偽善「頒給2個性侵犯」 外媒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18-03-08 16:14:34
你好,是我,我平常是常在八卦板的啦。
其實我一直不是很懂,為什麼「受害人」說的話,大家都會毫無理由的相信?
明明這應該已經是一個看證據說話的年代,Kobe到底有沒有性侵,說白了現在事實都是個
問號。
但就像我,我詹酸啦,我不客氣的這麼說,我會酸他中場插腰、防守插腰、拐子切、走步
切、沒加入過superteam…但是我從來不會在跟他有關的新聞底下去寫那個關鍵字。
頂多,有人問起,我會解釋。
可是不知為何,好像把Kobe當成性侵犯,是件相當合理的事,因為他是性侵犯。
然而法律從來沒有給他個性侵犯的烙印,既然如此,為什麼我們就能腦補他是性侵犯了呢

說到底,MeToo應該是鼓吹女性發聲,不該是未審先判不是嗎?
就算是已經多項判決有罪的那一名體操治療師,我想他都應該有在任何一個新案件被判有
罪以前,不被任何人說他該案有罪的權利。
這是最基本的一種無罪推定,這條性侵犯的線,應該只能有一條:
被判刑的,才是性侵犯,至於是否提告、是否起訴,都不該是那條標準才對。
理應是如此的,不是嗎?
當女權主義者搭上MeToo的「熱潮」,開始毫不在乎的指責任何還沒被判刑的人是性侵犯
時,難道這樣的社會氛圍很合理嗎?
我看你不爽就先MeToo你,讓你先社會死亡,畢竟廣大的社群輿論會站在我背後聲援,最
後縱使你真的無罪了,也只會佔住一個毫不起眼的小角落。
剩下的人則都會記得,你是一個曾經的性侵犯,無關法院判決與否。
印象中,這種狀況已經在香港真實上演過了。
我並不是說Kobe一定沒有怎樣的,畢竟要證明「沒有」實在是太過困難了,然而在證明有
之前,他就不是。
不是性侵犯、不是強姦犯。
不過就是一個歷史級的鐵匠,證明了沒有Shaq或Gasol這種超級禁區球員,連進西冠都有
困難的紫金後衛。
退一萬步說,奧斯卡情願站在「政治正確」的大旗下,拒絕頒給某些「可能是性侵犯,但
沒有/還沒有證據的」人獎項,這是奧斯卡的選擇。
我無意批評,做為一個公眾場合,反正他舉這樣的大旗,一定不會有錯,不會被人批評。
奧斯卡不是法院,他愛給誰入圍就給誰,不愛誰就不給,他不用像我這種學法律的一樣,
太過要求這些事。
他可以單用一個社會觀感的詞把我打回,我沒有意見。
然而,奧斯卡同時選擇了讓Kobe入圍,並照著內部投票的規定,讓Kobe得獎。
奧斯卡何錯之有?大概除了「政治不正確」外,其他也就沒了吧。
奧斯卡從來沒有必要去當那個善人。
我能理解為何女權團體會用這些虛偽的、沒有法律意識的觀點去批評奧斯卡的決定,因為
她們的價值如此信仰。
我相當反對,我批評,但是我也不會要求她們解散。
就如同她們不應該去要求奧斯卡取消Kobe的獎項。
Kobe所代表的,製作出來的動畫短片,是今年最好的動畫短片,奧斯卡如是說,因此,依
照規定,給了他這個獎。
這應該是法治的基礎之一才是,無罪推定是、依法行事也是。
套句她們的話吧,雖然多了許多。
「如果奧斯卡因為『性侵犯』取消了Kobe的獎項,我會很失望,他們本可以在太平洋西側
的國家走向人治的此時,示範法治的真諦的,但他們失敗了。
他們敗給了一群,除了自己所信仰的價值外,將一切視若無物之人,一群用輿論、壓力,
設法去操縱、灌輸他人以其價值之人。
而我們甚至可以說,她們的此般行為和該國家,可能毫無分別。」
Only my opinion, not Railgun.
作者: yangstar1023 (metayang)   2018-03-08 17:31:00
蠻認同這篇的 但事實上也是蠻基本的概念
作者: david8840505 (DAVIDWEI)   2018-03-08 21:23:00
推理智
作者: a55665203031 (5566我愛你)   2018-03-08 22:09:00
作者: ralphhoh2000 (挖喜祥)   2018-03-08 22:34:00
大女拳打的招式 咪兔拳
作者: sttarmbcb390 (L.H.)   2018-03-08 22:51:00
女權問題在有些人單純在亂吵說自己女權 害真女權被污名化... 那些人單純只是想要出風頭 而不是改善兩性關係 即使男性被父權壓迫一樣是女權的範圍內
作者: Barbarian123 (空白)   2018-03-08 23:54:00
看這篇發現台灣離法治社會還很遠
作者: steven841003 (九號摸一槍)   2018-03-09 00:21:00
推分析
作者: kingforever1   2018-03-09 01:25:00
理智給推
作者: ricky469rick (龍龍)   2018-03-09 02:24:00
開大決摟嘻嘻 繼續扯有錢就該死 被告判無罪都是被收買 有錢就是無良證據就是他有錢 嘻嘻好唷 我一定會好好修邏輯弄到跟你一樣被大家打臉的唷好唷 你真棒我明白了 我要趕快去找幾個有錢人告他 這樣就能海噱一波 因為我拿不出證據一定是金權不對等 就能鬧大 太神了 我以前的小學都沒教 上ptt學到了這個邏輯完全出來了 覺得充實可是他這麼有錢 我跟他的差距就是kobe還有服務生為什麼他就不是金權差距 kobe就是 整個邏輯都不對了 難道是因為他是kobe嗎 還是要先打個歷史級的鐵才有資格嗎我也是不知道呀 我就只是看到原po覺得要實事求是幾分證據說幾句話 要酸也要酸有根據的東西 只是有人要瞎扯證據不是絕對的 那我覺得乾脆移民北韓 反正法律套用在金權不對等就沒屌用 法律本來就有漏洞 但在這個規則下確實建立起了秩序 在這個規則下玩這個遊戲 我是不知道念什麼書或小學才能才能建立這種觀念啦就像人家問我阿扁有沒有貪 我覺得有 但是又沒判有罪就應該要放人 不是什麼泛藍泛綠 是遊戲規則就是這樣 他就是法律上沒有 有疑慮去修法 不是瞎機巴鬼扯= =你沒救了
作者: oion13272613 (虛虛打八八)   2018-03-10 07:26:00
你那套不就是是非隨便,公眾人物就該被隨便罵嗎那的確是栽贓沒錯,從來沒有不被告就不是栽贓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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