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更新之討論

作者: Vedan (Vedan1213)   2018-06-04 22:27:08
各位板友晚安,
由於季後賽已經接近尾聲,小弟這些日子把板規修改的也差不多了,所以把新板規po出來
給大家討論一下,看有沒有大家覺得該修改的地方,等季後賽結束以後,我會再po一次最
後修改過的板本給大家投票是否要使用。
在這邊解講一下這次修板規的理念:
1.我把板規一些未完整說明的部分加上去。
2.將這段期間所有板主發文公告過的板規增訂進去(例如LYS、黃及人)。
3.小弟參選時的政見。(但這部分有跟其他板主討論修改過,例如參選時說討論球迷直接
水桶的部分,底下會詳細說明)。
4.改善濫訴及保護未來板主。
(1)目前有部分板友很熱心,一封信常常就檢舉100個人以上,而當中大多數都未到判
罰標準,大家說我們判得很嚴,但您們應該沒有想過我們收到的檢舉量是水桶量的
五倍以上。
(2)小弟我再做也不會做多久,我希望板規能多少保護板主不會被私信謾罵,所以修改
了一點相關規定,希望未來的板主能少遇到點這種問題。
下面有修改過的一條一條說明:
1-1的部分:由於這次季後賽很多檢舉150字的檢舉者都說板規說明不清楚,所以我把這部
      分增加輔助說明,並把"數據文"放在特例。
1-8的部分:由於原本板規並沒有說被多次使用該條款刪文的記者,可以投票禁止張貼,所
     以將此條款加上輔助說明,讓一些長期違反1-8被刪文的記者可以讓大家投票
禁止張貼(例如最近的黃及人)。
1-11的部分:這是過去N板主發過的公告文,但一直沒把此條款修進板規,藉由這次修板
規增訂進去。
1-12的部分:這也是過去N板主發過的公告文,藉由這次修板規增訂進去。
2-1-4的部分:這是最近我發過的公告文,也是板友過去建議的,藉由這次修板規增訂進
去。
2-4的部分:增加字數補充說明
2-6-1的部分:這是過去N板主發過的公告文,但有部分板友還是都是不知道,小弟每次刪
文都會有人寄信來問,所以藉由這次修板規增訂進去。
2-7-2的部分:增加字數補充說明。
其他規範-黃及人文、LYS文:這兩個都是最近投票通過的。
3-3的部分:增加過去投票刪除3-11條款時所說明的配套措施,藉由這次修板規增訂進去。
3-11的部分:(由於原本3-11刪除,故現在的3-12遞補變3-11),過去小弟我參選時發表過
的政見是「討論球迷」一次就水桶,但小弟當選後跟其他板主商量的結果是
      有點難執行,所以把原本的3-12修嚴,讓這政見的初衷"不要嘲諷、酸球迷"
可以實現,而較中性"請教球迷"之類的推文則不桶。
罰則的部分:將違規次數與罰則計算弄得更清楚,原本板規只到五犯兩年,後面的次數按
      照經驗都是加一次多一年,到第八次變六年,然後很多板友被水桶後都會寄
      信來說板規又沒標五次以後是桶多久什麼的(雖然很明顯是想硬拗),所以
      藉這次修改板規弄得更清楚。
累犯為現行規定,我將它白話後修進去,因為我發現很多板友不了解這項規
定(甚至不知道)。
而每半年消除一次違規則是小弟當初參選時的政見。
LIVE文條款的部分:將攻擊板友、球迷增加補充說明進去讓大家更清楚。
(過去N板主公告過,而很多板友被水桶後都會寄信來說LIVE文幹嘛桶
,但LIVE文本該是討論球賽所發生狀況,並不是拿來攻擊球迷、板友
的,而且現在的板規也是如此。我們只是把它說明得更清楚)
檢舉需知的部分:7.過去N板主公告過的罰則,藉這次修改板規增訂進去。
8.這是這次板主群討論過的新板規,由於板主群長期收到登入次數少,
且用跳板IP的檢舉信,板主群猜測用跳板IP很可能是本尊被水桶才會
用這策略來檢舉,所以想增加這條檢舉需知。
9.過去N板主跟我都有發過公告說明,很多人長期濫用檢舉資源,例如:
         一次檢舉150個人,然後一堆都沒到標準...。所以希望能保障未來板
主不會再受到濫用檢舉資源的騷擾,故增訂此板規。
10.這條算是檢舉的分身條款。
11.同10,但這條是被水桶者的分身檢舉條款。
申訴須知的部分:小弟我上任到現在,說實在的,真的沒有多長的時間,但信箱申訴信已
        經超過300封,而有一半以上都是在發現申訴無望後寄信來亂罵的,目
前板規拿這種行為完全沒皮條,故希望增訂此板規對未來板主有所保障

分身條款的部分:修改的2、5都是小弟參選時的政見。
下面是目前暫定的新板規,有標紅色的部分都是更新過的。
───────────────────────────────────────
總則
※1.文章砍除原則※
1-1. 因發文規則: 包含分身,自刪,轉文,被版主砍文,1人1日 發文總數限制5篇
         情報、新聞未附連結、除情報分類外未滿150字、討論串已S、
標題格式錯誤、無關NBA文。
(簽名檔、標點符號、網址、人名、數字不算字數,英文一
個單字算一字,無意義英文字不算字數,例:RRRRRR。
如遇特殊情況,板主可判斷是否給予免罰,例如:數據文)
1-2. 個版閒聊文: 討論內容不足、無數據參考、無根據之閒聊文、心得薄弱等。
1-3. 球員比較文: 蓄意針對兩名以上現役球員比較,於文章內辯論造成爭吵者。
1-4. 如果如果文: 加入過多假設性、不可能發生、如果成分高、臆測幻想文者。
1-5. 張飛打岳飛: 抓兩位不同年代之球員做無意義、現況就是無法比較結果者。
1-6. 蓄意爭吵文: 發文攻擊、造成後續討論無法聚焦、模糊焦點,造成爭吵者。
1-7. 重複新聞文: 包含情報、台灣媒體、陸文(虎撲)等等出數,但內容雷同者。
1-8. 扭曲台媒文: 新聞或專欄過度腦補、扭曲事實、農場標題、或搧風點火者。
          (如特定記者多次被1-8刪文,板主有權開設投票給板友決定
是否該禁止張貼該記者撰寫之新聞。)
1-9. 引戰反串文: 經舉報有抓到反串事證、試圖分化兩派球迷試圖引戰爭吵者。
1-10.沒梗系列文: 系列文討論到後來已經沒梗還回文,後幾篇的討論性不足者。
1-11.仿標題系列: 仿同一頁面標題發文,想引起系列文鬧板者,板主得以退文。
1-12.跟風他板文: 由他板開始引發的系列文,如刻意在板上發文視同鬧板行為。
※2.發文格式※
1.Live:轉播文,每場比賽一篇為限,需附上至少一個可觀看之轉播連結。
1.以賽前半小時為準,先發者先贏。
  2.重複者情於須於10分鐘內刪除,違者逕行刪文處理。
    3.禁止將轉播網站之連結修改營利。請放上原本轉播的連結,違者板主可視
情況處分。
4.網址經他人檢舉證實為挖礦、病毒網址者,板主得加重水桶。
2.Box:賽後數據,每場比賽以一篇為限,板主得視情況決定留精美者或先發者
1.過往之戰績、數據、BOX、更改標題為[舊聞],一日版面總數限定兩篇
違者刪除。
2.BOX、Live兩分類不計入單日發文總數,但若發其他分類文章,則計入
  (例如BOX發五篇,再發一篇討論則屬超貼,再發一篇LIVE則不算。)
3.外絮:外電翻譯,發文者最少必須說明或翻譯文章內容大綱。
1.自我翻譯字數須滿足150字。需附上連結否則逕行刪文。
2.譯文須符合原文,不得添加無關字詞,外絮以雜誌、地方報專欄的文章適用
須經基礎查證。
3.字數未足150字,請使用[情報]。
     4.此分類須加註相關心得,個人意見可附於其中。
4.專欄:由媒體專欄、運動網站、運動部落格文章,須滿足150字。
(簽名檔、標點符號、網址、人名、數字不算字數,英文一個單字算一字
,無意義英文字不算字數,例:RRRRRR。)
    1.轉貼者須附上原文網址連結以及出處.每 ID 每天限發一篇專欄。
2.若為翻譯專欄,請盡量附上原文連結,供板友對照。
3.標題及內文球員姓名請一律使用英文姓名,球隊名使用台灣譯名
(若標題中譯名符合台灣通用譯名可不修改,由板主群判定。)
5.情報:有關NBA新聞、每日戰績、電視轉播表、自行整理的NBA相關訊息。
1.每ID每天限發一篇情報,內容雷同者原則上只留一篇,以第一篇發表
時間為準,此分類須加註相關心得。
2.相關訊息須附來源,違者刪除。內容為翻譯新聞、引用外電新聞等,請盡量
附上原文連結,供板友對照。
3.新聞標題及內文球員姓名請一律使用英文姓名,球隊名使用台灣譯名
(若標題中譯名符合台灣通用譯名可不修改,由板主群判定。)
4.今日賽況總整理之文章,一日版面總數限兩篇,不計入單日發文總數。
5.#1NJaZ_gW (NBA)依此篇投票結果公告:
(本分類中國情報只開放正確度高的虎撲新聞
需注意虎撲分為新聞區與論壇區,僅開放新聞區之文章。)
6.新聞:台灣新聞(於台灣具實體媒體,電視台、報紙等)
1.文章內需附上文章作者與文章連結,每 ID 每天限發一篇新聞。
(文章作者需為真實姓名、筆名,體育中心不算文章作者。)
2.內容雷同新聞原則上只留一篇,以第一篇發表時間為準。
3.須注意新聞之即時性與即期性,非當天新聞原則上禁止轉貼,但若為板上
尚無之消息,則可轉貼,須加註相關心得。
    4.禁止「快訊」形式新聞,非台灣新聞者請使用情報分類。
5.#1NJaZ_gW (NBA)依此篇投票結果公告:
(不具名新聞若查證出現標題殺人、造神、背離原意的新聞,將逕行刪文。)
7.討論:發表對NBA相關議題的各項討論
1.須遵守既有板規。
2.字數以150字以上為原則。
     (簽名檔、標點符號、網址、人名、數字、不算字數,英文一
個單字算一字,無意義英文字不算字數,例:RRRRRR。
如遇特殊情況,板主可判斷是否給予免罰,例如:數據文)
3.每 ID 每天限發一篇討論。      
8.花邊:較無關NBA的比賽賽事、但新聞內主角都是NBA的主角人物或相關情事,
則選用此分類。
1.僅只能貼出刊的新聞/文章/專欄,自己打的文章不可用[花邊]標題。 
2.每日每ID 能貼一篇[花邊],誤用者、超貼者可刪文處理。
3.此分類可用較詼諧輕鬆討論,
例如:退役球員健康狀況、球員夜生活夜店、NBA公益活動、穿著造型流行、
私下聚會等均可適用。
 其它規範:
「黃及人文」
#1Q_hPJEv (NBA) [ptt.cc] [NBA] 看板 選情報導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526642259.A.3B9.html
118630 21 5/18 [馬路探子] □ [NBA] 看板 選情報導
◆投票結果:(共有 969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同意禁止張貼黃及人撰寫之新聞 851 票 87.82% 87.82%
不同意禁止張貼黃及人撰寫之新聞 118 票 12.18% 12.18%
由於記者黃及人所撰寫之新聞,長期違反板規1-8,故開設投票給板友決定
是否該禁止張貼記者黃及人撰寫之新聞,而如投票結果,此後禁止張貼記者
黃及人撰寫之新聞,違者刪文處理。
「亦伸文」
#1Qkp4l_l (NBA) [ptt.cc] [NBA] 看板 選情報導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522217263.A.FEF.html
115624 74 3/28 [馬路探子] □ [NBA] 看板 選情報導
◆投票結果:(共有 837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同意禁止LYS相關發文 718 票 85.78% 85.68%
不同意禁止LYS相關發文 120 票 14.34% 14.32%
1.李亦伸在過去發表的文章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927/1019028.htm 中
抄襲運動視界網站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45033 的翻譯被發現
作者也明確向本人抗議,但他的回應是 https://imgur.com/QndTW6T
(出處,他個人臉書 https://goo.gl/31ZpLw 留言的Vincent Liao即為原作)
2.以及#1Qab8Zwu (NBA)可愛上場與否的過多腦補假消息
故根據「移花接木、翻譯錯誤記者文」條款所設之投票,而如投票結果,
此後禁止LYS相關發文,違者刪文處理。
「動網文」
#1MirkfR9 (NBA) [ptt.cc] [NBA] 看板 選情報導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454594985.A.6C9.html
70068 m11 2/04 [馬路探子] □ [NBA] 看板 選情報導
◆投票結果:(共有 844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全面禁止動網(DONGTW)文章 611 票 72.39% 72.39%
開放動網(DONGTW),標題末要加上"DONG" 233 票 27.61% 27.61%
投票結果已出,可參考 #1MgOYNbj、#1MgBAOPF,因發文有許多爭議,
因此研議投票,如投票結果,此後禁止動網發文,違者刪文處理。
「移花接木、翻譯錯誤記者文」
#1NJaZ_gW (NBA) [ptt.cc] [公告] 六條投票板規試行兩周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464748287.A.AA0.html
1.若有板友可以查證、檢舉記者出的新聞有錯誤資訊,就醜一
2.醜一後,公告記者姓名。
往後貼此位記者新聞,標題打上記者姓名。  
3. 再次被抓到資訊嚴重錯誤,就立即禁止此位記者的發文。
  「板務」
  關於本板相關事務,應使用分類[板務],字數須滿足150字,亦得
遵守相關發文規範。
「中國文章或香港文章」
#1KOh1fVN (NBA) [ptt.cc] [公告] 板規修訂 NBA相關譯名 正式實施
1.不論是使用外絮以外何種分類,
2.標題及文中的球員名稱請一律使用英文姓名,球隊名稱使用台灣譯名
3.禁止在非台灣通用譯名後方,括弧加註英文名的發文方式。
4.若標題中譯名符合台灣通用譯名可不修改,由板主群判定。
舉例:米高佐敦譯名
修改=>Michael Jordan (O)
=>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 (X)
「祭品文」
請使用分類[祭品]、[發錢]。
1.一人一日限定一篇,並須於一個禮拜內兌現,發送至少10位板友以上,
2.若贈與內容過少,內容違反既有發文規則,板主視情節刪除或水桶劣退
3.發錢文最少需發送10位板友以上 最低100p
若未滿10位 則每位金額最低1000p
  「問卷文」        
  問卷無私營利性質者(非廣告)可另開分類[問卷],亦得遵守以下規範
   1.問卷文需經所有板主同意,標題需以[問卷]作為分類。
   2.一週內限一篇,所有板友共享此權利。
   3.必須和NBA或籃球、體育運動相關。
   4.必須給予填答者P幣回饋。
   5.勿請板主代為PO文。 
      
  「轉錄相關」
 
 轉錄之文章,應與本板主題相關,轉錄文章數視為一日發文配額,請勿
  轉新聞。
「影片分享相關規定」
1. 相關影片分享
BOX文底下,請分享NBA官網連結,勿連結私人部落格其餘部分請洽
影片版討論。
2. 影片分享部落格
只能放在簽名檔,其他如推文或是文章內文有分享之影片連結,
皆以官網為主,以影片解說戰術之文章不再此限。
※3.發文/推文限制※
1.原作者不得惡意竄改、刪除推文,必須尊重所有看板參與者之權益。
2.內容涉及鬧版行為之文章或推文(認定標準參考其他補充事項。)
針對與內文或推文串之內容行離題、釣魚引戰、挑起球迷對立、或披露個資,
若為文章則版主得劣文退回。
(註:情節嚴重或大量使用時,板主可視情況加重一犯。)
3.不得以看版版面為工具,行惡意攻擊特定球員/球隊/板友之實,或挑起特定球迷
間之爭端.對於遭受人身攻擊之板友,若其原言論並無爭議,則板主有權加重攻擊者
之處分。
(註:1.情節嚴重或大量使用時,板主可視情況加重一犯。2.使用諧音攻擊者也處分)
攻擊言論之細則如下
甲、硬限制(關鍵字出現即違規):
(1)含有負面、惡意文字。
例如:髒、爛、廢、屎、孬、賤、渣、姦...等等。
(2)含負面、不雅等人、事、物。
例如:強暴、垃圾、廢物、毒瘤、智障、懶覺(男性生殖器)、
屄(女性生殖器)...等等。
(3)指涉私人隱私、不實指控(若經球員或官方新聞證實則不再此限)。
例如:病史、醫療行為、犯罪行為...等等。
乙、軟限制(可使用,但請酌量):
(1)文字遊戲、扭曲字形、諧音藉義。 例如:小午、唬人、大腸...等等。
(2)引申詞彙、戲謔用語。 例如:寶春、大茂、更生人、黑雷、黑刺...等等。
(3)針對球員姓名進行戲謔之用詞。
丙、補充說明:
(1)若球員本身有相關負面要聞,則為可受公評的範圍,其下相關之暱稱可容
許之。
(2)板眾應酌量使用,若不斷重複、蓄意使用企圖引起爭端者,板主仍會根據
量來判定,而至於垃圾、廢物、懶覺等廣義以及涉及女性觀點之嚴重詞彙
,仍會無視動機以行為處理。
4.請勿回文公告,對公告有問題可寄信或是po文討論,違規者版主得刪文/劣退之。
5.文章內請勿使用注音文,推文中如使用注音文超過三個字即水桶。
6.於同一篇文章進行不當噓文達5次以上。(有認真討論則不在此限)
 7.看板禁止未尊重板友之個板文及自介文。違規文章版主得刪文或劣文退回,
8.禁止重複類似論述、跳針、洗版、大量洗同主題文章數。
9.討論串已S者,請勿回覆,回覆者即違規,版主有權刪除之。(仍可推文討論)
10.單一文章若同時犯三項以上版規,則除砍除文章外,版主得劣退之。此外,
若違反站規(例如:公佈私信內容。)也比照辦理。
11.違反其他版規情形下涉及討論板友、球迷,例如:推文酸球迷行為
推文涉及板友、球迷時,若同篇多次則視同通篇引戰,水桶加重一次。
   ( 註:因此項違規行為一定會波及板友,故執行標準較為嚴格,明諷、暗諷板友行
為都懲處。而明示或暗示指稱板友、球迷來酸也都算違規。情節嚴重或大量
使用時,板主可視情況加重一犯。)
   舉例:某迷進廁所、某迷氣噗噗、某迷跳腳、有人還在追殺、某迷邏輯
某些人智商、某迷呵呵、某迷崩潰...等等。
附則
 ※1.罰則※
刪除文章相關
(1)違反板規一~三者(2)字數不足、超發者(3)錯誤發文格式者
違規次數與罰則計算
違規次數與罰則計算
初犯:水桶七日      六犯:水桶三年     十一犯:水桶九年
  二犯:水桶二週    七犯:水桶四年 十二犯:水桶十二年
  三犯:水桶一個月    八犯:水桶六年 十三犯:水桶十四年
  四犯:水桶半年 九犯:水桶七年 十四犯:水桶十六年
  五犯:水桶二年 十犯:水桶八年 十五犯:永久水桶
累犯次數計算方式
1.板主水桶時,若查詢到違規者上次觸犯相同板規則加重一次(累犯)。
2.違規紀錄為每半年消除乙次。
3.遇特殊情況,版主有權視情況調整罰則內容,但須於公告中說明。
  Live文得以從寬認定,但應以場上戰況及球員表現為主
引戰與攻擊球迷或者板友,或離題行為嚴重者仍會辦理之,以質和量判定。
  (註:攻擊或酸球迷、板友者一次就算違規。)
 ※2.檢舉須知※
1.來信及檢舉板需在三日內文章,逾期不受理。
2.過期之發文/推文紀錄,可作為期限內檢舉之類似犯行等相關佐證,
檢舉時以私信告知板主,須符合檢舉格式。
3.已被水桶之板友,須在水桶解除後,方能行使檢舉權利。
 4.檢舉人亦不得檢舉已入水桶之板友,待板主公告處理完畢,再行檢舉下一封。
5.檢舉人不許修改事證中版友言行,否則視為誣告,亦不得威脅板主,
違者永不再受理相關檢舉。
6.依組務人員裁定
文章代碼(AID): #1NiMUCBm (CourtSport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Sports/M.1471244172.A.2F0.html
下列三種情況無檢舉資格
1.已被水桶之板友 2.於本板無發言資格者 3.已被水桶者的分身ID
7.惡意使用斷章取義推文檢舉者,直接處水桶14日,第二次水桶一個月,第三次水
桶半年並永不受理該ID檢舉。
8.為避免有已被水桶者報復性檢舉,板主不接受利用跳板IP檢舉。
9.如單次檢舉,檢舉內容三人以上未達判罰標準,板主一個月內不受理該ID檢舉。
10.已違反以上任何一條檢舉需知被板主暫時禁止檢舉者,若使用分身檢舉被板主發現,
則永遠不得檢舉。
11.已被水桶板友若使用分身檢舉,則以分身條款處理之,並永遠不得檢舉。
 檢舉格式:
 標題: [檢舉] ***被檢舉者ID***
 內容:
(1)檢舉人:自身之ID
(2)本次被檢舉者:請列出本次欲檢舉的ID名單
(3)檢舉事證:包括文章代碼(標題前大寫Q)以及檢舉內容.
 ※3.申訴須知※ 
  對於己身判決不滿之板友,應私信於板主申訴,並附上相關理由或證據,若仍不滿
處理之判決,可上訴至組務(CourtBasketB),亦不得恐嚇威脅、辱罵板主.
恐嚇威脅、辱罵板主者,板主有權不受理申訴。申訴完畢後繼續私信罵板主者,板
版主得以加重原判決乙次。  
 申訴格式:
標題: [申訴] ***申訴人ID***
內容:
(1)申訴人: ***(ID)***
(2)受處分公告文章代碼:
(3)申訴理據:
(4)原判決文:(須完整附上) 
其他
1.看板發文範圍
本看板為NBA板(美國職業男籃討論版)其討論範圍如下:
  「人」方面
 分為球員、教練、老闆與高層.
 球員:
▉▉▉▉ ▉▉▉▉▉▉▉ ▉▉▉▉
夏季聯盟 現役 退役
(新秀)
  新秀:以夏季聯盟也列為現役球員討論,若目前不再夏季聯盟者,則不再討論之列,
 另外有其相關加入NBA之新聞為主也可參與NBA版討論.
 現役:以合約為標準,若未續約並且未在退役可討論之名單內則不在討論之列。
 但相同的是有其相關球隊感興趣之文章亦同為現役討論名單.
 因此相關亞錦賽、歐錦賽、美錦賽等賽事,以符合上述討論球員為準之球賽可討論.
  此標準下,目前無合約者且未符合上述球員準則者,則不在討論之列,
但若是有其相關加入NBA之新聞則可討論之.
 教練:
 教練同球員,惟夏季聯盟之教練不在討論之列.
  老闆與高層:以現役為準
「事」方面
(一)、球場上的表現
(二)、球場外的軼事
(三)、是球員或球隊事件的討論與分析
其餘部分
請洽相關看板,如NBA影片者:NBA_Film、球衣相關者:NBAJerseys
、台灣籃球者:basketballTW、笑話者:joke等。
球迷討論
依下列公告
#1HQcDYzM (NBA) [ptt.cc] [公告]關於球迷討論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365926754.A.F56.html
發文討論球迷言行、板友行為之相關文章,並不屬於本板討論範疇
相關討論球迷行為如何之文章,皆與以刪除或退回,並計入原有刪文罰責
※2.閒聊性質相關認定※
  基於公益大於私益原則,文章須符合公益,並且應避免主觀意見,
文章內容戲謔用詞過多、主觀成分過重、無實質內容者,
則視為閒聊性質,應以整體內容視之.
舉例說明:以某項看似客觀數據或是一段敘述做出結論,因此我認為
       某某球星是廢物或是某某球星>某某小咖,此種私益行為未
       顧及到其他版友權益,會以閒聊文將之刪除。
※3.簽名檔相關※
 採事後認定制
1.BOX、情報、新聞及外絮等翻譯非屬自我創作等轉貼文章,
不能放置簽名檔(屬於文章自我風格)外,
2.其餘如討論、心得、及專欄文(非轉錄者)可附上簽名檔。
但以附上他人ID形式之推文者則禁止
3.引戰、違反板規三者禁止,違者刪除,內容違反板規者,適用於附則之懲處標準。
※4.分身條款※
分身與本尊視同相同ID,一律同罰。施行細則見下:
1.分身續犯者,採兩者帳號已累積最大刑責與以累加.
    例如本尊累積水桶四個月,分身再犯另外犯行即加重為水桶六個月.
2.本尊已入水桶,分身再度發言,被發現者,兩帳號一起進桶,
    水桶時間重新開始。
    例如本尊2018/1/1被判水桶兩年,分身於2018/3/1再度發言,則將本尊、分身
的水桶皆從2018/3/1重新開始計算兩年。
    
3.分身之舉證須以短時間內至少IP三處雷同,自行承認、他板判決可納入參考,
    由板主認定.
4.已知分身且被本板公告者,日後不論本尊分身違規,一併執行罰則,不再另行舉
    證是否為分身。
5.受罰者使用分身再度發言,將直接交帳號部處理。
※5.板主權利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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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Hrkcv27 (NBA) [ptt.cc] [公告]板主權利及義務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BA/M.1373039033.A.08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作者: gold97972000 (Miyanaga Saki)   2018-06-04 22:39:00
有人跟我一樣有強迫症,覺得要用一2.1 2.2...、3.13.2...比較好的嗎XD謝謝板主解釋!!看不懂19樓在氣什麼...?
作者: qazwsx879345 (qazwsx879345)   2018-06-04 23:10:00
\54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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