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誠不再 交易否決權恐將成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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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霖
今日新聞NOWnews
隨著Dirk Nowitzki和小牛完成了續約,聯盟最後一個帶有「交易否決權(No-Traded
Clause)」的合約也將結束,也代表著這個被視為球星特權產物的「霸王條款」或許將
成為歷史。
交易否決權這很多運動聯盟都有,而根據NBA聯盟規定,如果一位球員在1支球隊連續效
力兩年,那麼他之後將有資格簽下早鳥條款(Early Larry Bird Free-Agent Rights);
而如果這一份合約的長度只有一年,那麼該名球員在這一段期間便擁有否決交易的權利
,球隊必須經過本人的同意才能將他交易。
但也有一些明星球員,在母隊效力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並立下了多項汗馬功勞,成為
當地籃球的標誌性人物,讓球團願意在一份長約中給予他否決交易特權,這就是所謂的
「交易否決權」。
史上曾有7名球員獲得這個無上的權利,包括Nowitzki、Kobe Bryant、Tim Duncan、
Kevin Garnett、Paul Pierce、LeBron James、Dwyane Wade和Carmelo Anthony。從這
一名單中,我們不難發現擁有這個權利的都是近代籃球的巨星。
那麼為什麼在更早之前沒有球星要求得到交易否決權?因為在千禧年之前,自由市場還
沒有如今這麼活絡,交易陣中明星球員的情況極為少見,因此當時並沒有必要出產這樣
的一份條款,來保護球星的權益。
事實上在此條款剛出現之時,當時也僅僅是做為球員身分的一種證明,Nowitzki、Kobe
、Duncan這些終其一生待在同一支球隊的隊魂根本用不到。但在最近十年,球員開始慢
慢希望能拿回自己在市場上的主導權,尤其是知名度高的明星球員,他們會利用自己的
影響力打造一個適合自己發揮的環境,包括去哪個球隊打球以及和誰打球。
這也讓球隊和球員在商討合約上,不只是對薪資再三考慮,連合約的細節也都錙銖必較
。球員們希望自己能一直在鎂光燈下打球,這樣才能保證自己在場外的收入他們會想要
待在有競爭力的球隊之中,所以他們想要擁有交易否決權,以防止球隊將他交易到自己
不想去的球隊;而站在球團的立場,他們想要能留住球星,但當球隊停滯不前時,他們
又希望能換回應有的籌碼,因此不會輕易的給出交易否決權,以防球員們處處制肘。
在這兩年Anthony活用了交易否決權來爭取自己生涯暮年的命運,但對尼克和雷霆來說
則是一齣鬧劇,這也讓其他看在眼裡的球團,更加不願意搬石頭來砸自己的腳。James
和Stephen Curry這兩位當今的天皇巨星,在和球隊要求得到交易否決權時,都碰到了
軟釘子,不難看出各家總管們現在的立場。
對於球隊來說,他們需要保持操作的彈性,在無法確定球星動向的情況下,給出交易否
決權沒有太大的意義。而對頂級球星來說,他們也找到了另一種替代方式,那就是藉由
「1+1」合約來拿回市場上的主動權。
總之,當今的球員流動性已經不是以往可比擬的了,在「忠誠」已經成為傳說的情況下
,未來要再看到「交易否決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它可能會隨著今年夏天一同遠去,
但這想必也會讓未來勞資雙方的龍爭虎鬥更加精彩。
備註:
連咖喱都拿不到交易否決權……
那未來很難有球星能拿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