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水許久真的忍不住回,
我覺得會說現在能贏的真的大錯誤,
我認為連kd都不會有什麼優勢,
身高高的確能壓過很多防守好的人,
例如阿泰,科比,
但規則真的差太多,
光是這群瘦子(kd,sc,吹羊,fox等一堆靠投射能力和一點速度的人)
就會被撞的東倒西歪,命中率絕對大幅下滑,
還有很多瘦的球員,
都得力於規則,
他們放到以前的年代,只能在速度上取得優勢,但以前的球員也是有快的,
真正硬底子有單打技術的,
大概就是科比,還有背框技術的球員能生存,
現在的規則就是讓你練的壯的都去吃屎,柔弱型的當道,
看姆斯就知道,好多球以現在的尺度都犯規了,但裁判不吹,
現在的規則是以攻擊者東倒西歪為主就吹,你太壯不會東倒西歪我就當作你承受得住,我
不吹
請問這什麼爛規則?
那籃球就會變成只有一直練運球和投射的運動啊,不能碰
我還需要練習什麼低位單打,腳步的技術?
因為這些技術是經得起hand check以及季後賽更強碰撞尺度的考驗的,
不練這些,現在這些球員去以前的季後賽,光是阿泰,tony allen追著你整天摸毛,黏巴
達,你擁有再好的投射技術都要打八折,
你就是會被撞(現在不能碰撞,沒人敢摸你,這差多少!!?)
現在的規則,真的讓以前活塞隊沒辦法打球,根本不可能總冠,甚至連分區冠軍戰
都打不進去,
現在的規則就是要逼你把投射技術還有速度爆發力練到最強,
只要擁有這兩個,你就能稱霸,
以前有一點速度以及投射能力的球員放到現代都會大鳴大放,
當然哈登例外,他除了以上兩點,身體一樣很強壯,所以我認為即使在十幾年前,他要不
到犯規,得分還是能保持在20左右。
結論:看規則,使用現在的規則的話,我認為湖人在防守上永遠守不住勇士,但進攻有機
會一搏,歐尼爾無解,科比也一樣猛,預計七戰四勝的話,應該勇士四比二或四比三勝,
但如果使用以前的規則,大概湖人四比一或橫掃,甚至活塞都能贏,
你說太扯,我認為不扯,
可以去看一下那個年代的全部三十隊的均分,活塞場均失分真的超級低,還有全部的球隊
破百的真的很少,
整個聯盟的實力不可能差那麼多,
主要都是規則,規則可以讓活塞守到你哭出來,現在的規則也可以讓勇士射到你唉唉叫,
當然以前的太陽如果用現在的規則,當時的馬刺可能不會是對手
※ 引述《kansas926 (超級達洛特)》之銘言:
: 其實看了這麼多篇,認真覺得,毫無疑問以前的球隊要打贏現在的球隊幾乎是不太可能
,
: 運動競技本來就是一向越來越進步的東西,很多人都說用01年的尺度,現代的球員會被
打
: 爆,我也只能笑笑,光是現代科學的體能訓練方式,戰術的進步,投射技巧的成長,都
不
: 是過去球員可以相比的,你說拿過去球員的體能跟尺度來跟現代球員打,誰碾壓誰都還
不
: 確定勒,現代球員的移動速度肌肉力量的成長,用過去的尺度,勇士的命中率會下修沒
有
: 錯,但你覺得用同樣的尺度防守,體能條件更好的現代球員,過去那一群湖人隊的射手
,
: 命中率會好看到哪裡去,過去大歐稱霸當時的禁區沒有錯,就算放到現代,我也認為他
也
: 是一個很大的優勢,但是並不是到無解,過去的球員確實給我們帶來美好的回憶,現代
的
: 球員的進步,也要歸功於他們的奉獻,但是回到現實面,運動,就是一項不斷進步的東
西
: ,當年湖人三連霸時我都有參與到,但是說要打贏現在的勇士隊,在七戰四勝制的情況
下
: ,是不太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