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打手不算出手數?

作者: silentP (麥可李)   2019-01-10 04:08:26
我這樣解釋你看能否理解。
首先,你要了解規則,就不能以自身的感覺為基準,像“我覺得打手還好,所以不叫犯規
”這種會因你遭受犯規的強度和不同個性或情緒而改變的個人感覺。
既然是規則,那就是為了公平和秩序。公平不公平的概念應該建立在有無破壞秩序,沒犯
規就是兩邊公平合法競爭,有犯規時就是在保障被犯規者,讓他在不損失原本權益下,違
規者付出代價或補償以達到某種程度的公平。
所以,
出手沒進>不算出手(被犯規者受到違規干擾,計算出手有損被犯規者權益),並給你罰
同樣分數的罰球。
出手有進>進了就算(算進球不損失權益,甚至當作被違法防守還能進球的肯定),再小
帳加一,作為犯規者付出的代價。
所以,你在別人出手時犯規,所要面對的風險就是,對手在不損失權益的基礎下,要馬得
到應得的分數的機會,要馬厲害進球,算命中又有機會再多賺你一分,以達到補償。
大概就是,你犯規,人家不算剛好,進了算你活該的概念。
你用不公平的方式破壞競爭,所以規則會用不公平的方式制衡回來。
希望有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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