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才,當然LA是比Toronto大,但對於所謂「商業利益」的常識到底具體是指什麼不是很清楚,還請見諒。
因為我們生活在安省,這陣子看到Kawhi已不只是Toronto球星而已,能感受到晉升整個加拿大的籃球代表了,類似當年台灣王建民的風潮一般。所以才好奇,若GDP大小是評估商業利益的核心,LA就一定比較好嗎?
加州是世界第五大經濟體,但LA只是其中一個城市,GDP約一兆美金,況且LA還有一隻快艇,加州更還有勇士跟國王。
我僅認知到代言與周邊商品銷售是具體的商業利益。代言部分現在Kawhi在加拿大肯定是接到手軟,而去了LA也有競爭,所以想知道一定輾壓加拿大整體市場的案子大概會是如何?球鞋跟球衣這些,LeBron不管去什麼城市都是銷售龍頭,所以我想銷量也不綁定大城市。
有些版友舉球迷討論度,我想除了湖人鐵粉,湊成mega團以後再灌入寄生粉,這方面對人氣的影響程度或許挺大的。
至於說LA的機場還是市容,我就沒太明白XD 現在多倫多也是一堆Kawhi壁畫,到處Ka'wine and dine啊,小城市也一堆暴龍Logo。我幾年前住在SF,是有去過LA幾次,還印象特別差。不過下個月再會去一趟,試著用心感受看看XD。
其中有網友提到稅金,我覺得這也很有參考性,確實不管薪資或衍生的商業活動,稅金吃虧是一定的。
然後關於加拿大人只看Hockey,我想這是刻板印象。當然有國球地位,受歡迎程度還是最高的,但這幾年下來NHL沒有奪冠,聲勢下降,而今年暴龍打進NBA finals的收訊率是比近年Stanley Cup Finals還高的。當時全國各地都有電影院跟自主發起的Jurassic Park可以看球,Parade有兩百萬人,周邊商品銷售破紀錄,市場正如日中天。
感謝各位留言,很多方向好像很直覺但小弟駑鈍,還讓大家多包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