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約就應該遵守合約規範 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自由球員願意簽合約 不就代表只願意為該球隊效力
但球團交易球員 球員是無法拒絕的 不也表示球團不遵守合約精神
不過 也是有辦法解決的 就是所謂的霸王條款
所以為了追求公平性 球員工會應爭取讓霸王條款成為常態
這樣Kerr的要求才比較合理
※ 引述《whj0530 (億載金城武)》之銘言:
: Kerr談戴維斯要求被交易:你簽了合約,就應該履行合約
: 虎撲7月25日訊
: 勇士總教練Steve Kerr談到了安東尼-戴維斯要求被交易的事情。
: “我更關注Anthony Davis的情況是,一個球員非常健康,合約還有幾年,然後他說‘我
: 想離開’,聯盟真的要解決這個問題,球員也要謹慎。”Kerr說道。
: “當你在合約上簽了字,你就要為了這個城市,為了球迷去貢獻自己的力量。當你合約到
: 期,作為自由球員,你完全有權利去離開。但是當你簽了合約,你就應該遵守合約。”他
: 繼續說道。
: “如果你和球隊達成協議,這對我們可能是最好的方式,這是一回事。但是AD這件事確實
: 是一種開創性的,希望這不是一種趨勢,因為這對聯盟來說是不利的。”他補充道。
: “作為一個前球員,我總是願意給自由球員權力,”Kerr說,“如果他們想為自己的職業
: 生涯做點什麼,我會全力支持。他們贏得了這個權力。”
: “我唯一的問題就是,球員決定不履行合約,這是個問題。這真的會影響到聯盟。”Kerr
: 說道。
: “離開是一種方式,不離開也是一個辦法,”Kerr說,“LBJ怎麼做的,打完了他的合約
: 。KD來到勇士和離開勇士時做了什麼。你簽了合約,你把它打完然後再離開,這是應該做
: 的。”
: “令人不安的一點是,在合約到期之前就發生一些動作,這讓球隊和聯盟變成了人質,我
: 不喜歡這樣,這對所有人都不好。”Kerr說。
: (編輯:李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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