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 82場例行賽是合約的一部分
你沒有特別原因 你就得上場打球
特別原因不外乎就是喪假病假或受傷等等的
而「輪休」不等於受傷耶
很多人在執著不休息會受傷
那是球團跟球員自己該跟聯盟協調的事情吧
否則當年馬刺輪休怎麼會被罰款
有人說我們不負責球星受傷 球團也不用負責我們沒看到球星
那你覺得門票敢砍價嗎 不敢把輪休公佈出來的原因 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啊
你不敢認栽會賠錢 所以不敢公佈
那這在商業來說甚至可以說是行銷詐騙
同樣的情況下
你輪休買票進場的只會賭爛
受傷至少觀眾還能體諒你
要不就輪休找個小傷來公佈也好
你不敢或不想公佈 消費者只會覺得被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