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GOOGLE了一下 Sterling Kelby Brown這個籃球員
節錄如下:
史特林布朗因為違規停車遭到警方開罰單,雙方因此爆發衝突,沒想到警察選用電擊棒制
服且逮捕布朗,隨後布朗針對當地警方提出訴訟,聲稱警方暴力執法,且涉嫌種族歧視,
頓時引發全美各大媒體關注。
密爾瓦基公共委員會批准雙方和解方案,同意賠償布朗40萬美元(約台幣1250萬),沒想到
布朗斷然拒絕,堅持當地警方公開道歉。
這個大意是說 NBA球員遭受到不平等對待,對方要跟NBA球員和解 但是NBA球員拒絕
請問一下 有沒有NBA球員犯法 然後跟別人和解的呢?
然後 最高金額大概是多少錢? GOOGLE查不太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