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眾所皆知,NBA年度前三隊的選擇
都是採用所謂的122配置
也就是固定放入一名中鋒,兩名前鋒,兩名後衛
加起來不多不少,剛好五人,畢竟NBA是五打五
然而,每個時代中,主宰聯盟的位置
並非一直相同,像是聯盟曾經是中鋒的霸權
現在卻進入由大批控球後衛和小前鋒領銜的世界
那麼,年度陣容強制按照固定位置配額挑人的方法
會不會因此產生不公平
像是我們都知道,1960年代,聯盟最兇猛的兩人
Bill Russell & Wilt Chamberlain
都是擔任中鋒,結果卻因為年度陣容永遠只選一位中鋒
導致兩大巨人,總是會有一個被迫擠到第二隊
有人吃虧,當人也會有人得利
NBA曾經在2009~16年間,由於Shaquille O'Neal退化且退休
姚明受大傷提早退役,因此陷入中鋒人才短稀的局勢
而由於年度隊伍自動保障一位中鋒
導致那八年內,好幾次發生當年度表現並非聯盟前五人的中鋒
竟然入選了年度第一隊
例如2013年的Tim Duncan (該年MVP票選第七)
2015年的Marc Gasol (該年MVP票選第八)
2016年的DeAndre Jordan (該年MVP票選未進前十)
同時,2013年MVP票選第三的Carmelo Anthony
2015年第四的Russell Westbrook
2016年第五的Kevin Durant
就這樣在強制區分位置之下,沒有入選他們應該要獲得的年度第一隊
畢竟年度隊伍的命名,是All-NBA Team
Team只代表隊伍,並沒有一定要選哪些位置的解釋
既然現代,各位置之間的區分日益模糊
那麼年度隊伍有沒有必要取消位置的區分
既是跟上潮流
也是對所有位置的球員,提供所謂『實質上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