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講的話,皮本的厲害之處
是在於,他可以在球權沒有非常多之下
(他整個生涯逐年的USG%幾乎都在20%~25%之間
以球星來說,這樣的球權量僅是中等偏低,超過30%才能算是多)
仍舊提供場均20分6助攻,投籃命中率48%的進攻產能
完美的和需要大量球權的喬丹互補
而羅德曼說皮本比LBJ強,這句話
如果是在指防守的話,正確
同樣能從一號守到四號
皮本防守第一隊比LBJ多出三次,防守第二隊多出一次
巔峰期長年將場均抄截維持在2個以上
這幾點就說明他的防守比LBJ要強
畢竟我看過不只一位球迷說,聯盟欠皮本一座年度防守球員獎
同樣的話,我還沒看到是在形容LBJ
不過回到進攻端,那皮本真的很不好意思
要被LBJ給痛電了
因為皮本的外線攻擊普普通通,先不說三分火力,光是生涯17年罰球命中率才70.4%
僅10年的罰球命中率有70%,以小前鋒來講,是不合格的
甚至仔細看他30歲之前的罰球命中率波動
可以一下七成,一下六成,共計三年有七成而已,和生涯後期以前的Tim Duncan有類似的毛
病
根本說不過去
反觀LBJ在罰球穩定度就比皮本好不少
乍看罰球命中率也才多個3%,但是至少決大部分時間都有七成之上
穩定度好太多了,雖然近三年有罰球明顯衰退趨勢
因此我的結論是,讓皮本是個絕佳的二當家
卻不是一個夠好的大當家之關鍵,就在於他投射能力的局限性
而他和LBJ,一個善於不用太多球權,便能極大化自身攻擊產能
另一個攻擊火力兇猛許多,卻也明顯更吃球權
讓兩個人分別成為不太理想的大當家,歷史上頂級的二當家
和不夠適合的二當家,歷史上頂級的大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