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講到小牛Nash和司機組合
大家多半會說因為拆夥司機才會拿到冠軍,Nash才有MVP
但其實2003年要不是西冠決賽Dirk受傷
小牛原本早就該拿冠軍了吧?
看戰績當年小牛60勝,看陣容打法各種舒服,命中率高球隊向心力高
打到西冠對上馬刺,即使是司機無法出賽的第六場,
小牛靠精準投射前三節虐翻馬刺,搞到連duncan都生活不能自理
要不是POPO死馬當活馬醫,把待退守開特力的Kerr換上來奇蹟連續三分
要不是Dirk不能上場,怎麼看都覺得小牛打敗馬刺進總冠的機率高吧....
而當年東冠對手又是軟柿子,對上西區各種強權都是被虐的份
西冠 = 總冠
因此說Dirk和Nash分手才拿得到冠軍也不太公允,原本就有能力拿冠才是事實吧?
要是2003年Dirk沒意外受傷
2006年沒史上最大金身黑哨
司機手上應該會有3冠,歷史定位=duncan>馬龍>>KG 應該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