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稱霸全聯盟17年
PPT上人稱曇花的LeBron James
LeBron一般都翻成勒布朗 雷霸龍
比較戲謔稱呼的還會叫喇叭、六步郎
也有人說是the不讓
另外還有一堆綽號不勝枚舉
勒布朗比較接近音譯
雷霸龍或許比較接近他現在的地位
喇叭、六步郎好像都是酸酸在用的,支持者聽了應該會不爽
the不讓就中英夾雜,失去原本的意義了
不然在華人界
綽號一堆翻譯的名字也不一致
難免會讓人霧煞煞
人家在以後的籃球史搞不好也有一席之地
如果有機會可以統合的話
就一個譯名通行全球華人世界
大家覺得要怎麼翻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