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只保留大家討論起來比較有爭議這段
: QUESTION:The defender can touch the ball, but it can be ruled that he act
: ually didn’t knock the ball out of his hand.”
: 也就是說防守人可以去碰球,但事實上他沒有把球碰出對方的手中。
: FOSTER: “That’s correct. Basically prior to Julius alighting the ball was
: touched. He alighted and he can pass or shoot but he cannot purposely drop t
: he ball and be the first to touch nor can he dribble.”
: Foster:沒錯,在Julius Randle落地前籃球被碰到了,當他落地後,他可以傳球,可以
: 投籃,但不能故意掉球後再碰球,也不能再運球。
先上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iQTo2wO314&ab_channel=BleacherReport
這球裁判吹哨的時間點 明顯是在第一次落地
然後又再次下球的這個時間點 所以裁判當下的判斷和事後的解釋
算是一致地指出 第一次那個落地並不算走步
真正造成這個吹判的是 Julius Randle落地後又再次運球
我自己也是同意這個吹判 不確定NBA有沒有引進2017 FIBA步伐規則改動
但是如果照FIBA的規則 第一次落地確實不算走步
FIBA對於步伐改動最重要的就是第0步的出現
很多公園3.3會把它曲解成可以晚一點下球 或是收球可以多一步
其實都是錯誤的觀念 相反的來說反而是對下球和收球更嚴格
因為多出了gain control這個預備動作 等於是告訴裁判我要做動作了
從這步開始才是2步計算的起點 詳細可以看FIBA對第0步的解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Zu5iE7yrPI&ab_channel=KilsythBasketball
至於Julius Randle這個案例 在FIBA的規則裡就是把它當作一個墊步
https://youtu.be/9KEWdnllKSY?t=184
在gain control之後先單腳起跳算第一步 接這雙腳落地算第二步
那為什麼裁判會把Julius Randle第一個起跳看成是墊步呢
原因在於Kyrie Irving在Julius Randle還沒起跳前就碰到球
https://i.imgur.com/XWq0DSJ.jpg
用裁判的說法就是
He lost the control of the ball but he didn't lose the possession
如果是失去球權那好處理 直接拿起來重新運球就好
但是Julius Randle失去的是控制權 等於Kyrie Irving碰到球結束後
才算是gain control第0步的重新計算 從那步開始就是上面影片的墊步動作
因此墊步完之後他可以軸心腳起跳出手 (這個案例兩腳同時是軸心腳)
或是傳球出去 但是就是不能再次運球
大家一起討論看看吧 by塵世中的一個迷途小裁判
https://i.imgur.com/vQda0BZ.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