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友們午安, 三件事情報告.
一. 近期看板出現一些板規定義不明處的發文規範相關問題.
譬如: 情報的回文算不算情報? 花邊的回文算不算花邊?
如果算, 是否計入情報花邊每人每日一篇限制?
如果不算, 那150字條款罰不罰?
以下詳細說明.
1. 本板板規2-1規定, 每人每日發文總限制為五篇.
當中新聞 情報 花邊 討論 專欄 上限都是一篇
2. 回文部分視為不分類綜合討論, 不受討論文單篇限制.
需遵守150字規範及單日上限五篇限制.
3. 情報與花邊之回文, 如附上連結以及提供相應主題之資訊.
視同情報與花邊, 得不受分類150字限制但是既然認定為情報與花邊
就會占用情報與花邊額度.
4. 但是這樣看起來很複雜對吧?
所以板主這邊的建議是, 回文盡量滿足150字限制, 勿涉及板規二相關違規.
看板維護基本不會介入板友們的意見及資訊分享.
5. 也因此第3點部份基本視作附條件之免罰許可.
6. 這部分的解釋稍待會連同傍晚的投票結果一同修入板規之中.
有問題請隨意發問.
二.
有關於虎撲情報來源的處置措施,經板主群討論後,決議如下:
1. 回歸板規:依據板規1-5-5
使用虎撲新聞區之情報,PO文者提供網址需為新聞區網址,不得使用論壇區網址。
所以,消息網址內有BBS的屬禁止範圍。違者刪文板規處理。
2. 按照新聞花邊需有作者原則,虎撲情報文也需有作者,有無作者按照板規1-6-1規定:
(文章作者需為真實姓名、筆名,體育中心不算文章作者。)
故情報文使用虎撲來源也須遵守此規定,"虎撲籃球新聞"不算作者。違者刪文板規
處理。
3. 也就是說這部份板規不做任何更改, 只不過過去睜隻眼閉隻眼虎撲原則給過的情況
會轉變為收到檢舉我們就會檢視是否屬於虎撲新聞區文章並且要有記者或筆名.
不符合部份的文章則會被刪除.
4. 翻查了一下近期虎撲情報, 可能超過半數的新聞都屬此類違規, 公告前發文不處罰.
三天以上情報不處理, 公告後則視同一般違規認定.
5. 如果喜愛虎撲論壇資訊的板友認為這樣不妥, 請透過檢舉板提出討論.
板主在這部分沒有預設立場, 先回到板規定義, 有不同意見我們就辦投票處理.
三.
崩潰條款與引戰條款板務投票剩下最後兩小時
有意參與意見表達的板友懇請把握最後機會投票
目前參與的板友其實不多, 但是板規一定會根據投票結果進行修正喔!
感謝閱讀, 週間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