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的計算公式實在是讓人很難不聯想到為LBJ量身訂做
第一:
年度隊伍一二三陣基本上跟明星賽的球員重疊性高,會有重複計分的問題
另外要衡量一個球員的偉大,怎麼會去計算到明星賽?
那是娛樂球迷的單一比賽,單純的比人氣
對原球隊戰績毫無影響,球員也是亂打居多,居然進去明星賽就有3分?
對那些人氣高、球員壽命期長的球員積分加成太高
第二:
單一數據王的積分相比明星賽卻低得可憐
明星賽的名額有24個,得分王只有1個
結果明星賽3分,得分王1分,更不用說籃板跟助攻只有0.5分
年度MVP幾乎有6-7成是參考球員的個人數據、另外有3-4成的球隊戰績考量
代表個人數據是衡量一個球員的重要指標之一
試想當有一個球員拿到年度三冠王(得分、籃板、助攻),基本上幾乎可以等同年度MVP
結果三冠王的價值積分只有2分,比年度MVP第三名還不如
讓我不自覺地想到LBJ數據太過分散而年度個人獎項太少,對比MJ的11屆得分王
要拉近兩人的實力只能拼命降低個人單一數據頭銜的積分
第三:
至少要有冠軍連霸積分加成,奪一冠很難,連續奪冠更難得
例如FMVP如果第一年是28分,連兩年FMVP至少28*2,連三年就是28*4
這部分完全沒有提及,搞得球員在生涯期間陸續奪三冠跟拚出一個三連霸王朝的價值相同
一樣是五冠,為何Kobe在各大排名上容易排於TD之前? 這就是冠軍連霸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