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目前有30隊
但是說實在的這十年來大組團風氣盛行
真的有看頭的大概東西區各取前五就差不多了
其他的20支球隊
說真的就是來陪打的
或是給老球迷懷懷舊用的
拿沙加緬度國王來舉例子
先發拿去上述東西區前五的球隊
可能就替補角色而已
只是在弱隊出手次數多了一點,看起來數據稍微好一點而已
與其整個聯盟養這麼多雜魚球隊
不如照本魯說的各取五隊
其他的你要下放NBDL什麼的無所謂
I dont care
讓真正有能力的人在球場上激戰
比賽的可看性大增,球迷看得更過癮
大幅增加球迷與球隊的黏著度
以球員而言,因為球隊變少了
各隊球星密度變高,奪冠的機會也相對高很多
變成大家打打球,每個人生涯可能都可拿個幾冠
避免像reggie miller , charles barkley 這類的遺憾再次發生
對球迷,聯盟,球員來說是三贏
利大於弊
沒有什麼缺點
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