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比較好奇的是,官方定義的馬刺王朝是16季5冠(1999-20114),
那為什麼第二個湖人王朝只計算3連霸時期(5季3冠)?而不是延伸到2010
年的西區3連霸,總冠2連霸時期(11季5冠)?是因為這中間有衰弱過嗎?
但其實從04-05賽季跌出季後賽後,湖人馬上在隔季就殺回季後賽,
那幾年KOBE成為人類得分精華,30分以下算失常,40分以上看到麻痺,
偶爾50-60分好像也還好。
而且湖人07-08賽季就殺回總冠軍戰了,雖然失利,但之後也創造
了2連霸。
不是很懂為什麼沒把湖人王朝延伸到2010?
另外LBJ說不定也可以自己算一個王朝?從首次奪冠的12-13賽季到
最近奪冠的19-20賽季8季4冠,因為賽提6季3冠都可以算是王朝了。